紀疏雨和爸爸的忘年交朋友,告白了三次。第一次,十八歲的她帶著情書去告白,薄斯迎低頭看了一眼,然后面無表情地將其撕碎踩在腳下,聲音冷得像冰:“紀疏雨,你分得清什么是喜歡嗎?”第二次,二十二歲的她帶著自己設計的戒指去表白,說她到了法定結婚年齡,也分得清什么是喜歡,薄斯迎盯著那枚戒指看了很久,依舊冷淡地推開她的手:“我不會喜歡你。”第三次,二十四歲的她意外發現了薄斯迎也喜歡她的證據,他的密室掛滿了她的照片,日記里字字句句是無法宣泄對她的欲望,她心跳如雷,再次鼓起勇氣去找他,卻被喝醉酒的薄斯迎按在身下,春風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