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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知道的版本里,林晚晚救了傅斯年的命。
七年前,傅斯年出了場嚴重的車禍,車子起火,是他口中那個善良勇敢的女孩將他從駕駛座拖了出來。
為了表達感激,他甚至在胸口紋了朵晚香玉,那是林晚晚最喜歡的花。
純潔無瑕的救命之恩,融化了傅斯年這個天之驕子的心。
她成了傅斯年捧在手心的水晶娃娃。
每天除了陪他,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做。
直到兩人約定去領證那天,傅斯年在民政局門口等了林晚晚很久,都沒有看到她。
回去后才發(fā)現(xiàn),林晚晚消失了。
他動用了所有關系,幾乎把整個城市翻過來,都沒找到她。
心力交瘁下,他在家族的年會上,當著所有親友的面,單膝跪地向我求婚。
從訂婚到結婚,只用了兩個月。
婚禮那天,他一直頻頻望向教堂門口。
當時我不懂他在等什么。
只覺得他很反常。
明明握著我的手,宣誓的詞句也一字不差,但眼神總是游離地瞟向那扇沉重的木門。
仿佛過了一個世紀那么久。
他像是在跟誰賭氣,用力將那枚鉆戒套進了我的無名指。
直到婚禮后的晚宴上,他發(fā)小喝多了。
我才知道他那位“救命恩人”跑了。
他把婚禮辦得轟轟烈烈,昭告天下,不是因為多愛我。
而是想讓那個躲起來的女人看到。
讓她后悔、嫉妒,然后回來找他。
但傅斯年沒有等到她。
三年后,她自己卻灰頭土臉地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