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羽墨站在空蕩蕩的客廳里,手里攥著那張被撕碎又勉強粘好的全家福。
照片上,念念歪歪扭扭的筆跡寫著“爸爸”“媽媽”“我”。
三個小人兒手拉手站在太陽底下。
他指尖撫過照片上女兒的笑臉,突然發現那片原本該是紅色的太陽。
不知何時被淚水泡成了模糊的水漬。
他開始瘋狂地找我。
調取了小區所有監控,查到她離開那天凌晨曾在街角的公交站停留過。
卻沒上任何一輛車,聯系了我所有的親戚朋友,得到的回應都是“很久沒聯系了”。
甚至雇傭了私家偵探,把城市翻了個底朝天,卻連我的影子都沒找到。
我像是人間蒸發了。
沒有我的日子里,陳羽墨的世界迅速崩塌。
公司會議上,他會突然盯著窗外走神,直到助理第三次提醒才回過神來。
深夜回到家,他會下意識喊“念念”。
回應他的只有死寂。
看到宋可可那張蒼老如枯木的臉被保鏢拖進看守所時。
他沒有絲毫快意,只覺得胃里一陣翻江倒海——那是他親手造就的怪物,也是他罪孽的證明。
宋可可的庭審成了全城焦點。
偽造醫療文件、故意毀壞尸體、涉嫌間接故意殺人……一條條罪名被公之于眾。
當法官念出“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時,旁聽席上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
有人舉著“惡有惡報”的牌子沖出法院。
記者的閃光燈把宋可可那張布滿皺紋的臉照得慘白。
陳羽墨坐在最后一排,手里捏著念念的小兔子玩偶。
玩偶的耳朵早就被女兒咬得卷了邊,此刻卻成了他唯一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