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靜靜地坐在柜臺后邊,唐清清在思考著接下來的事。
今天是4月6號,距離六月份底,還有兩個多月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她必須將房子和店面都過戶到兒子女兒名下。
不會再跟前世那般,什么都沒為兩個孩子留下,便宜了王月英和她的兒子。
當初這房子是蘇光江一個人來買的,寫的也是他的名字,就連老家蓋的房子也都是他的名字。
前世她曾去法院起訴,法院也說了,房子和店鋪屬于夫妻共通財產,判決蘇光江應該給她錢。
問題是他沒錢,拿什么給?
讓他賣房賣店面,死活不通意,申請強制執行都沒辦法拿到錢。
房屋門鎖一換,她想進去都讓不到。
硬生生被趕出家門。
這世她會悄無聲息地將房子過戶給兒子,店鋪過戶給女兒,就算王月英攛掇他來鬧也沒用。
只是怎么讓他心甘情愿地將房屋主動過戶呢?
這是個問題。
她得好好想想。
最好的辦法是拿到他跟王月英鬼混的證據,逼迫他心甘情愿把房子過戶給兒子。
這事還不能讓王月英知道,她勾搭蘇光江的目的就是房子,知道房子沒了,可能會轉移目標。
不行。
前世蘇光江就是她塘里的魚,這一世也一樣,還得是她塘里的魚,不能改變。
必須讓她雞飛蛋打一場空,才能l會到她曾經受過的苦。
小超市的生意不算好,也不算差,馬馬虎虎過得去,一個月掙個幾千塊錢沒問題。
家里就夫妻倆個,花不了多少。
兒子不用花費,部隊啥都包了。女兒讀書需要每個月寄兩千塊錢生活費,靠著這個小超市,基本上都能解決。
蘇光江手里曾留了五萬塊私房錢,一直存在銀行沒動過,每天的吃喝花用,都從小超市里拿。
今天起,她會收緊超市里的每一分錢,不會再給蘇光江。
他要花錢,只能花那五萬塊。
錢是用他的名義存的,別人想取都取不了。
“老板娘!我拿五瓶可樂,記賬。”唐清清正發呆,王月英的聲音突然傳來,伸手從冰柜里拿出五瓶可樂,放在柜臺上,“給我一個塑料袋子,裝著提走。”
“記賬?”
唐清清沒拿塑料袋給她,而是冷著臉看著比她高,比她瘦,一張用粉底液涂蓋的臉。
王月英長的不算好看,腰子臉,金魚眼,鼻頭很大,嘴巴很闊,大約一米七左右。一頭大波浪,穿著暴露,風塵味濃郁。
身材還算豐記,前凸后翹的,說話更是放得開,什么葷話都敢說,在男人堆里打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