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裕看過之后久久沒有回復。
一個小時后,傅明裕回道:“辛苦了,非常感謝。”
當天下午,民警就針對在雕塑里發現的“指紋簽名”再次對方許展開訊問。
方許聽聞之后先是挑眉,隨即笑了,第一句話是:“沒想到你們會解開我的謎題,是你們自己想到的嗎?”
民警回答:“我們問過教你雕塑的老師。”
方許恍然大悟:“原來如此。想不到這么多年,老師還記得我這么多事。他那時候就說看好我,將來成名了可不要忘記他。現在我卻辜負他的期望。”
民警將話題拉回來:“先說說你為什么要殺肖潤芝和汪鑫。”
方許停頓一秒,反問:“雕塑是我做的,難道人就是我殺的?雕塑不是在蕭婓辦公室里找到的嗎,是顧澎送他的,和我有什么關系?”
民警說:“你之前一直不承認雕塑的來源,現在已經證實雕塑屬于你,你還要狡辯。”
方許說:“我承認,雕塑是我送給肖潤芝和汪鑫的禮物,就當是感謝她們幫我拿到限量款。我一開始不提這件事,就是怕你們認為是我sharen。我實在不知道為什么顧澎要sharen,那么多東西不選,卻選中我的雕塑。sharen之后還將雕塑帶回國,還送給蕭婓。不過聽你們說錄音那件事,我倒是有點理解了。顧澎防著蕭婓,所以才留了這兩手。他以前可真是扮豬吃老虎啊。”
方許的說辭乍一聽很合理,但是雕塑確實是他做的,這項證據對他極為不利。方許應當知道,可他卻表現得非常不在乎。
至于選擇兇器這件事,傅明裕有不同看法。
既然是沖動sharen,那就是發生在一瞬間的行為,腎上腺素激增,難以降下,需要發泄出來才能恢復正常。而這種發泄,通常指的就是爭吵、怒吼、打人,甚至sharen。
方許在生出殺意的瞬間,很清楚地知道雕塑內部有鑄鐵,分量很重,足以敲死人,于是才沒有選擇其他擺件,而是第一時間拿起自己最為了解的雕塑。
案件發生后,方許拿走那幾個包,同時將雕塑一起帶走,卻在匆忙之中掉落某個物品在草坪上,這才有了清晨回去尋找的后續。
當時事發突然,時間緊急,方許能想到的不多,于是就將現場偽裝成入室搶劫的模樣,拿走價值最高的超級才能買到的包,因此被f國警方懷疑是0元購難民所為。
但問題是,難民雖然認識奢侈品牌,是否真的清楚這些包的價值呢?限量包不會展示在柜臺里,通常是內部定購。
而這幾個包并不在0元購的難民熟悉的暢銷爆款中,就算是入室搶劫,也不一定會選中其中最值錢的幾個。這樣百分百中,說明sharen者非常熟悉奢侈品,所以難民的推斷警方是站不住腳的。
在此期間,專案小組還針對顧澎做過一系列測試,結果證實顧澎對奢侈品包的認知并不算豐富,他知道品牌鄙視鏈,也知道什么拿得出手,知道大概價格,可對于涉案的幾個包,并不清楚它們附帶的配貨價值。這一點比較符合顧澎自己的描述,他都是交給方許去辦,他從不過問,也沒興趣。
事實上,不管是現在的證據鏈,還是專案小組內部意見,方許的sharen嫌疑是最高的,將會以故意sharen罪送交材料。
可方許為什么要將“兇器”帶回國,還送給顧澎呢?
難道說在那時候,方許就已經打算陷害顧澎了?
他們之間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設計這樣的圈套?
還是說,這是方許心存惡意的“無心之舉”,他認為“兇器”放在顧澎那里,即便將來案件被翻出來,也不會找到這么迂回的證據。而當他再一次“逍遙法外”之后,再回顧自己的杰作,會獲得巨大的滿足感?
或許方許的心思真的和普通人不同,令人難以理解。
……
案件調查到這里,已經步入尾聲,余下的就是資料整理工作,需要將每一個環節處理得嚴絲合縫、毫無漏洞,盡早送上法庭。
專案小組也在這個時候發布公告。
網絡上熱議再現。
“所以sharen的真的是方許?顧澎和蕭婓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