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川的目光像刀一樣落在陳非身上,無比淩厲,彷佛在說:都招了吧,警方已經掌握了你的罪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事實上,林子川手里沒有證據,這只是一種審問技巧,利用犯罪嫌疑人做賊心虛的心理,通過各種暗示,讓嫌疑人以為警方已經掌握了其罪證,讓其心理崩潰,最后主動交代。
但殺過兩個人的陳非心理素質格外好。
陳非偷偷瞄了一眼林子川的鞋,鞋子有些臟,而且像是剛弄臟的,陳非判斷他剛在某條街上逛過。
他不是從警局直接過來的,來我這之前,他還在外面走訪。陳非想。
陳非的眼睛彷佛亮了一下,心想:我知道了,他根本就沒有證據,他甚至都不能確定是我,他要是真的證據確鑿,那還出去走訪什么啊?帶人來抓我不就好了嗎?
想到這,陳非心安了。
陳非用震驚的語氣對林子川說:“林警官,你不會以為是我在車上殺了錢弘,把車送去回收廠是為了銷毀證據吧?”
陳非聲淚俱下,振振有詞道:“我是恨錢弘,但我也是個法律工作者,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我絕對不會干這種事,殺了我我都不會干這種事!”
陳非露出受冤枉后委屈又憤怒的表情,“你懷疑我殺了人,你來我家一趟,就是為了用這種方式套我話?你怎么可以這樣冤枉我?”
林子川看著陳非,這人毫無破綻。
陳非表面上情緒激動,但心里卻在冷冷地想:你也欺負我。
林子川走后,陳非當即從茶幾上的紙巾盒中取出一支錄音筆。
自從住進這里,陳非就在家里隱蔽處放置了錄音筆,本意是想竊取萬仁峰的把柄,但用在林子川身上也未嘗不可。
陳非又偽造了一場他被打的動靜,讓錄音筆錄下聲音。
陳非不是假打,他是真的用玻璃瓶砸傷了自己的手。
接著陳非撥打政府舉報熱線,對接線員說:“我舉報上城區公安分局的警員林子川違規執法,他威脅我,他說如果我不給他錢賄賂他,他就把我列為sharen案的嫌疑人,他還在我家打了我……他嚇壞我了,我不僅要舉報他,我還要起訴他。”
誰侵權
簡疏文和江笙來到了上城區人民法院。
他們今天來,不是來打官司的,而是就袁幕穎女士的案子,來做庭前調解的。
庭前調解是在正式開庭前,由人民法院主持,雙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的過程。如果庭前調解成功,雙方在調解書上簽字,那就不必繼續庭審了,既和平解決問題,又減輕了法院的壓力。庭前調解的地點一般設在法院內。
調解前,簡疏文跟袁幕穎交代了一些事情:“袁女士,咱們這個庭前調解呢,雖然名字叫調解,但調解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是可以強制執行的。庭前調解跟庭審不一樣的地方在于,庭審還可以繼續上訴,但調解一旦在調解書上簽字,這個案件就算結束了,不能繼續上訴。所以我一般會提醒我的當事人,要像對待庭審一樣認真對待庭前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