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下吧,把介紹信和戶口本拿出來。”
她拿起一個搪瓷缸子喝了口茶,打量著兩人。
林知夏的碎花裙子在這樸素的辦公室里顯得格外顯眼。
女干部的目光在她身上多停留了兩秒,又轉向齊銘,看到他洗得發白的衣服和,眼神里閃過不理解。
在現在,離婚遠不如結婚常見,尤其是看起來這么年輕的一對。
男的像個鄉下知青,女的卻透著城里姑娘的秀氣,怎么看都不像是過不下去的樣子。
至于為什么認識兩個人,上次他們也來過一次。
還是她接待的,因為離婚的少,加上他們相貌出眾想忘記都難。
林知夏沒說什么,只是從人造革小包里拿出兩本紅本本。
那是當初假結婚時領的結婚證,封面的燙金“囍”字已經有些掉色了。
緊接著她遞給了工作人員,只不過她的手指在遞過去時微微顫抖了一下。
齊銘則從帆布包里掏出介紹信,那是紡織二院行政科開的,證明兩人確系夫妻,現因感情不合申請離婚。
信紙是粗糙的土紙,墨跡還有些暈染。
女干部接過結婚證和介紹信,戴上老花鏡,仔細地看了起來。
“齊銘,林知夏……”
她喃喃念著名字,不再多想,隨后拿起筆在一個厚厚的登記本上翻找。
“1975年
10月登記結婚,嗯,時間不長啊。”
女干部說著抬起頭,目光在兩人之間來回掃視,帶著那個年代特有的嚴肅。
“為什么離婚?介紹信上寫的是感情不合,具體怎么個不合法?組織上得了解清楚。”
這是流程化的詢問。
林知夏的臉“騰”地一下紅了,她低著頭,手指把小包的帶子絞得更緊,幾乎要把那人造革勒出印子。
讓她怎么說?
說這本來就是一場交易,如今交易完成該散了?
還是說……
說她舍不得,卻不得不舍?
齊銘見狀,往前坐了坐,主動開口,聲音平靜卻帶著干澀。
“同志,是我的問題。我工作忙,沒時間照顧她,性格也不合,經常吵架。”
“她跟著我吃苦了,放她回城里,對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