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夜深人靜。
市賓館辦公室。
李霖小心翼翼的拆開裝有陸遠峰違法證據的檔案袋。
隨著他掏出一沓紙質材料,“當啷”
一聲,一個u盤從檔案袋里,掉到桌子上。
李霖拿起黑色的u盤,神情凝重的審視片刻,插進了電腦。
打開u盤,里面只有孤零零一個文件夾。
懷著好奇的心情,李霖雙擊鼠標點開。
只見,里面平鋪著各式各樣的照片和影印件。
點開其中一張,發現是遠峰集團關于某塊地的政府審批文件。
文件的最下方,清楚的印著住建部門、土地部門的公章就在公章的旁邊,有一條備注信息——假章!
李霖大為驚訝,那幾枚可是省廳單位的公章,誰敢造假?
但是陸遠峰就這么干了!
而且,還明目張膽的使用了這些造假的審批文件。
李霖心想,難道,那些單位用章就沒有備案?任由這些假的審批手續流通于各個行政部門?
還是說,他們原本就知道這些章是假的,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呢?
萬一有一天,遠峰集團被查處,這些行政單位就可以狡辯說“我們不知道那些章是假的,我們也是受害者”
,責任就順理成章的推到遠峰集團頭上,與他們沒半點關系?
僅從這一份審批手續就不難看出,陸遠峰一定通過手段,收買了大批政府辦事人員。
如果陸遠峰被查,這些相關單位的辦事人員,還能獨善其身嗎?
答案是,絕無可能!
李霖跳著看了看,僅是類似的假審批手續,就不下幾十份。
估計陸遠峰的抽屜里,塞滿了各個行政單位的假公章。
遠峰集團儼然就是功能齊全的小政府,關起門來,手起章落,事情就辦妥了。
真他媽是膽大包天!
除了這些假手續,還有一部分稅務部門出具的“催繳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