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李知縣就升堂審案:“你這不知好歹的東西。上回你誣陷好人就算了,沒想到你還敢殺人。”武松也不辯解:“李皂隸是小人打死的,我情愿一命抵一命。可知縣大人也要替小人作主啊,小人哥哥確實是西門慶害死的。”
李知縣厲聲喝道:“到現在還敢胡說八道!這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了。此事與西門慶何干?你分明是與李皂隸爭風吃醋,爭搶不到才與人家打了起來。”
這就是李知縣的狡猾之處!
因為現場有兩個妓女,他便把案件性質改了,認定是一起獨立案件。
只有把西門慶撇開了,才不會拖累自己。
如果承認武松是去尋仇,那他就有徇私舞弊的嫌疑。
為了把故事編圓了,他說兩個妓女是武松的相好。
因為武松去外地公干耽擱太久,便與李皂隸勾搭上了。
武松知道之后,心里氣恨難平,這才和李皂隸打了起來。
武松自然不能承認,他梗著脖子高聲叫道:“知縣大人明鑒,小人從來就不近女色,怎么會爭風吃醋呢?小人是去找西門慶報仇的,因為李皂隸不說實話,才一時失手將他打死了。”
李知縣根本不問前因后果,喝令左右大刑伺候。
昨天就想懲治武松了,只是苦于沒有借口,沒想到他自己造出了亂子。
現在關他打他都是正當的,誰也挑不出毛病。
打完之后,又取面大枷給他戴上,然后袖子一甩便要退堂。
武松直著脖子大呼冤枉,結果被一步一棍打了出去,硬是扔進了死囚牢。
至于酒保、妓女幾個證人,便臨時關在了門房,待審結之后再行放人。
縣內官吏也有同情武松的,因為都拿了西門慶的好處,誰也不敢出面說話。說了也沒有用!知縣大人要徇私枉法了,自己何必去找不痛快呢。
事后李知縣又去勘驗現場,詳細檢查了受傷部位,確認襠部受傷最重。
又讓兩個妓女重新出了供詞,證明武松是爭風吃醋才開打的。
兩個妓女與西門慶關系匪淺,自然要向著老主顧說話。
至于掌柜的和酒保等人,更是不敢胡亂作證了。
估計能糊弄過去了,李知縣便草草下了判詞:宣稱武松是爭風不成,一時興起打殺了李皂隸,按律應判“斬立決”。
好在知縣無權處決人犯,還得把武松解到東平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