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找遍了家里的每一個角落,最后在書房,看到了那封信,和那扇洞開的陽臺門。
信上的字跡,是我模仿一個將死之人,寫得歪歪扭扭,卻力透紙背。
“林敘:當你看到這封信時,我應該已經走了。
請原諒我的不告而別。
我太累了,也太痛了。
我不想讓你看到我最后油盡燈枯的樣子,那太丑了。
我想在我心里,永遠是你記憶中那個穿著白裙子,在向日葵花田里對你笑的女孩。
雖然,我知道,你愛的,從來都不是我。
是我的錯,我不該長得像她,不該讓你為難了這么多年。
我走了,你就自由了。
去接蘇晚和你的孩子回家吧,給他一個完整的家,一個我給不了你的家。
日記本里,夾著一張銀行卡,密碼是你的生日。
里面有我攢下的一點錢,不多,但應該夠你處理公司剩下的那些債務了。
別怪我把公司抵押,我也是走投無路了。
忘了我吧,林敘。
就當我,從來沒有出現過。
姜禾,絕筆。”
每一個字,都是我精心設計好的陷阱。
我把自己塑造成一個為愛犧牲、至死不渝的悲情角色,用我的“死亡”,給他判了終身監禁。
果然,林敘在看完信后,徹底崩潰了。
他沖到陽臺,看著樓下空蕩蕩的草坪,發出一聲絕望的悲鳴。
很快,警察來了。
他們調取了小區的監控,監控顯示,在凌晨三點,一個穿著白色睡裙的、身形消瘦的女人,獨自離開了小區,消失在了雨夜的盡頭。
一場聲勢浩大的搜索,就此展開。
三天后,在郊外的一條河里,警方打撈起了一輛沖出護欄、嚴重變形的汽車。
車,是我的。
車里,空無一人。
但警方在駕駛座上,發現了我的一只鞋,和一條我從不離身的、林敘送我的絲巾。
所有證據都指向一個結論:身患絕癥的姜禾,不堪病痛折磨,選擇了投河自盡。
尸骨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