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沒有了任何親人,更要努力地活著。
雖然我是方書記的兒子,但是并沒有得到過方家任何好處,反而離婚讓我有了不少的一筆錢。
封家是不可能讓我平分資產的,所以我并沒有打算要什么。
但是封岳藍很大方,他強硬的把家里現金全給了我,又把城東的房子給了我。
許是對我的補償。
我想,這些足夠我生活半輩子了。
手不自覺地摸著包里用手絹包住的錢,還是沒忍住笑出了聲。
真好,我可以開始為自己而活了。
我帶著為數不多的家當馬不停蹄地去了城東的房子,花了一天時間換了鎖,收拾了鋪蓋,躺在床上的時候,我還不住地摸著房產證和錢。
已經落戶在我名下的房子讓我有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我以為離開封岳藍我會痛苦會絕望,至少三年婚姻里,我是愛她的。
但是沒想到的是,這一晚,我睡得格外好。
我和封岳藍是老一輩認定的婚事,封爺爺和我爺爺是戰友,生死與共后定了這門親事。
但是這門親事本身是方星雨的,原因無他,他是方家培養了十八年的小少爺。
而我,是被產婆抱錯的方家親生骨肉。
如若不然,我和封岳藍這種天之驕女是永遠無法相識的。
直到十六歲,我被方家找回,哭訴著說我才是他們的親生兒子,是當初產婆把我和另一家孩子放錯了地方,所以造成了這個天大的誤會。
我的養父母死得早,我一直在孤兒院生活,看到在那個年代就有小汽車的父母,以為未來的日子,終于可以不用操心學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