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哥兜里沒幾個錢,如今好不容易有意外收入,桂哥兒爭取把這些意外之物裝入孫山的兜里,減輕孫山的負擔。
一個護衛一年10兩,有200兩就能維持護衛們的工錢和伙食了,就不用愁下一年賺錢給他們發工錢了。
桂哥兒恨不得撲上去,把所有錢財撲到懷來。
孫山眼瞇瞇地盯著勝利品,桂哥兒說得對,誰剿匪的,就該歸誰所有。
他們差點死在土匪手里,得些錢財太應該了,沒理由交給公中。
孫山想著把這些錢放入兜里,論功行賞,見者有份。
當然他最大份了,他也有用石頭砸死幾個土匪,這么英勇的自己,拿大頭太應該了。
隨后想到要是孫大力搜刮的時候沒注意,被王季鈞或者大小魏鏢師看到,暗地里知道他這個沅陸縣知縣昧下贓物,會不會對將來的官途有影響呢?
孫山勇敢的時候很勇敢,膽小的時候又很膽小,特別當官后,做事更是思想前后,未雨綢繆,害怕現在做錯,將來要埋單。
萬一有人告發他私吞土匪的贓物,會不會被查呢?
艾瑪,第一次當官,不知道怎么做才好,怎么辦?
師爺也看到孫山的猶猶豫豫,于是說道:“老爺,不如將這些錢財充公,歸沅陸縣衙門所有。這次剿匪要向上門稟報,萬一上門問起有沒有贓物,我們說沒有,而被人發現有,到時候不好對話。”
其實不用王小四和大小魏鏢師告發,上頭都會想到土匪身上肯定有贓物,如果孫山呈上去的案件沒寫,說不定上頭會私下認定孫山貪了。
雖然上級不會說什么,但留下“貪財”的形象不太好。
畢竟新官上任,不是老油條官員,一開始還是要裝一裝,等做久了,慢慢摸索,自然不用太裝。
兩百兩的確不少,是個人都選擇昧下,但孫山不僅是人,還是官人,為了官途著想,做事要謹慎細微,不能貪了這點錢,給將來的官途埋下炸彈。
張師爺看孫山的吃穿用度,以及聘請的人馬,認為孫山不缺這200兩。
可要可不要,干脆不要,好讓片葉不沾身,留得一身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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