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媽媽一下子被逗笑了,“家主,月兒很乖,她不敢忤逆家主的。”
“說正事。”祝寧解下腰間的令牌,放進祝媽媽手中,“你拿著它去祠堂,把月兒接進棠園,從今往后,你們祖孫二人就在棠園住下來。到了獻祭日,我自有主張。誰有異議,讓他來找我。”
第25章:鏡墟山里的東西
祝媽媽激動的連連點頭,“家主大恩,我們一家老小永生難忘,日后必為家主赴湯蹈火!”
“行了,快去吧,待把人接回來,我還有事要問你。”
“是!”
祝媽媽一掃頹廢,腳下生風似的離開了。
羅笙奉家主令,處置了五個人,無論那些人如何哀求,她都沒有心軟,帶著棠園的護衛,將人丟去了鏡墟山。
此事,很快傳遍全族,一時之間,人人自危,對祝寧的畏懼,也越發深刻!
所以祝媽媽抵達祠堂,出示家主令牌,傳達了家主的命令后,看守祠堂的人,盡管不可置信,難以接受,卻也不敢違抗家主,而不得不打開祠堂的鎖,交出了月兒。
祝媽媽帶著月兒回到棠園,第一時間便來找祝寧。
年僅六歲的小女孩兒,又瘦又小,怯生生的,眼眶里明明盈滿了淚花兒,卻不敢落下來。
祝媽媽輕輕拍了拍孫女的背心,“月兒,是家主救了你,跪謝家主!”
小女孩兒立刻跪地,向祝寧磕了三個頭,稚嫩的嗓音,響亮而堅定:“祝月兒拜謝家主!”
祝寧神情恍惚。
這一瞬間,她透過月兒,仿佛看到了十二年前的自己。
同樣都是六歲的孩子,同樣對命運充滿了恐懼。
可那時分,沒有人像祝媽媽一樣,愿意為她挺身而出,包括她的親生父母。
他們視她為待價而沽的商品,以她的獻祭,在祝家換取利益。
所以,她從小便明白,人與人之間的情份,稀薄,亦或厚實,與血緣無關。
一個人,要想活得好,必須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里,不輕易釋放善意,也不輕易倚靠他人。
以利益,以籌碼,去定義一段關系,互不虧欠,才是最好的。
思及此,祝寧斂去眸底的真實情緒,吩咐丫環帶月兒下去休息。
祝媽媽把令牌交還給祝寧。
祝寧摩挲著銅制牌子上的紋路,輕聲道:“祝媽媽,我也不是白白搭救月兒的。血月夜,羅笙被樹妖迷了心智,是你手持銅鈴救了她。對嗎?”
“是。”祝媽媽說完,從懷中取出銅鈴,雙手奉上。
祝寧仔細察看銅鈴,好奇道:“為何這個銅鈴可以克制樹妖?你從何得來?”
祝媽媽現今對祝寧充滿了感恩,一五一十,分毫不敢欺瞞,“此銅鈴是我撿來的。今春三月,我被安排去祝四叔院里幫工,有天晚上,祝四叔喝醉了酒,竟同祝榮吵了起來,我聽到動靜,便躲在廚房沒敢出去,但是不多會兒,就有人來找我,讓我去拾掇書房。我這才知道,他們父子倆不只是吵架,竟還動了手,書房里的東西,被打砸了一地!”
“這個銅鈴,就是我在書房撿到的。我當時并不知道它有什么作用,只以為是孩童的小玩意兒,便拿回家,打算給月兒玩幾日,然后再偷偷放回去。未料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