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這年頭的小偷小摸,也不少。
多防范點,總沒錯。
等到狼狗、熊崽子、猞猁都長大了,家里的安全,就更沒必要擔心了。
腦子進了水,才想著去偷宋家,跟找死有啥區別?
林辰今天往里走,是對的,不一會兒,他就根據腳印,發現了一群野羊。
因為沒人打理,潔白的羊毛上滿是污漬和灰黃。
饒是如此,林辰也看的直咽口水。
他想到了羊肉鍋。
林辰深吸一口氣,端穩了獵槍,砰砰砰連開三槍,倒下三頭小羊,余下的小羊受了驚嚇,很快四散而逃。
他穩住手,飛快對準了那些往他的方向奔逃而來的小羊。
發了三槍,打中兩只。
五只羊,就是他今天全部的戰利品。
林辰直接收了三只羊到小賣部的后院,放下的時候,還特地控制了一下位置,讓其避開人參。
剩下的兩只,林辰將獵槍背在身后,一手一只,拽著就往小溪走了。
照舊是簡單的收拾,放了血,又割了內臟敬山神。
林辰一邊忙活,一邊瞎琢磨。
今天這運氣,這么好,是不是他晌午給山神敬的魚獲,讓祂高興了,這才給自己趕來了一群羊呢?
想著想著,林辰把自己給逗樂了。
剛巧,插魚做的木叉還沒丟,林辰脫了鞋,挽了褲腿,下了水,哐哐就是抓魚。
走在澄澈的小溪里,林辰腳下一空,差點在水里摔了個趔趄。
穩住身形,低頭一看,好么。
原來自己誤把大河蚌,當成石頭踩了。
得。
這送上門的,也是稀罕玩意。
河蚌越大,肉質越老,要是不花了大力氣去煮,只簡單處理的話,這玩意兒就跟嚼皮條似的。
咬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