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已經搬了家,順帶著,把租到手的房子,又退還給了大隊,把屬于自己的十二塊錢,重新摳了回來。
林風俠咬著牙,“你好歹住了幾天,一分錢都不打算出?”
林辰想了想,鄭重的從兜里掏出來三分錢。
意思很明顯,就這點,不能更多了。
林風俠氣樂了,擺擺手,一臉好笑的,“拿走吧你,三分錢都不夠我磕磣人的。”
他背著手走,語調慢悠悠的,“既然選擇跟小麗在一塊,那就好好過日子。
贅婿是不好聽,可日子好過。
孰輕孰重,你自己個兒心里得有數。城里來的高中生,別到時候有人在你耳邊挑唆兩句,就覺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
他站住腳,看著林辰,半是勸解,半是警告,“路,是你自己選的,沒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
哪天真后悔了,直接找小麗說,她是個體面人,爹娘都是慈善人,別把事兒鬧得太難看。”
“我記住了,”林辰知道林風俠是好心,笑著,“林叔,說一千,道一萬都是口花花。
日子,我過,您看。”
看著林辰還能笑著跟自己說話,林風俠想,小麗這次可能真的挑對了人。
不到二十的年紀,正是把臉面看的比天重的時候。
被他這么毫不留情的說一通,還能笑,還能保證。
人品,再差,也不會差到哪兒去的。
“好,”林風俠把手搭在了林辰的肩膀上,語重心長的,“既然要過日子,那就拿出過日子的架勢來。
回頭,讓小麗帶你好好認認豬草跟斷腸草。”
說著,林風俠都開始罵人了,“你特娘的,人家告狀都告到我這兒了。”
林辰:“……”
別鬧,他大喜的日子,說這個作甚?
掃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