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一次次在學業上、在生活中超過李亦知,而父母卻仍然不肯關注我,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一個人不喜歡你,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他們喜歡的并不是李亦知這個人,而是喜歡能讓他們帶出去炫耀的資本,喜歡一個絕對符合他們心意的提線木偶,李亦知就是他們虛榮心的一面鏡子,照射了他們陰暗而卑鄙的內心。
劉玉琴哭成了淚人:“難道就因為當時沒多給你三百塊錢的生活費,你就狠心不要我們了嗎?我們是你的親生父母啊!”
我很無奈,事到如今,他們居然還以為是那三百塊錢的問題。
樹葉不是一天變黃的,人心也不是一天就變涼的,失望攢夠了,自然而然也就離開了。
我冷冷的盯著他們:“把東西拿走,沒事別來騷擾我和我爸媽,要不然我就報警了!”
劉玉琴和李建明不肯動,我一邊把他們往外推,我媽的聲音傳來:“亦安,門口是誰啊你怎么還不過來”
我大聲回答:“媽,沒事,兩個陌生人而已,敲錯門了!”
他們倆的嘴唇哆嗦起來,劉玉琴愣愣的看著我,我趁機砰的一聲關上門。
回到廚房,媽媽示意我看樓下:“那兩個老人在雪地里站好幾分鐘了,一直往咱家的窗戶看。”
我皺眉,和吞了蒼蠅一樣反胃:“不認識,可能找錯人了吧。”
后來,李建明和劉玉琴又找到負責親子約的工作人員,多次要求和我恢復親子關系,我全都拒絕了。
這天,我在電視上看到一則新聞:一名男生為了追星,逼迫父母去賣血賣腎換錢,父母無力滿足,他就殺了自己的父母,連夜逃到外地,還是鄰居聞到了尸體的臭味,才報警處理。
雖然犯人打了馬賽克,但我還是認出那個人是李亦知,這次,他死罪難逃。
媽媽端來一盤水果,好奇的問我在看什么,我笑著對她搖搖頭。
我遇到了對我很好的親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我也該放下從前,開始一段新的生活。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