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繼續平靜的收拾東西,兩個小時后,我和裴林洲的門被敲響了。
我拉開門,看見兩個警察站在門口。
20
兩個警察公事公辦的對我出示證件,要我協助調查宋小微摔下樓的事情。
我很平靜的跟著警察去了派出所。
警察對我進行了仔細的詢問,
我堅持自己沒有推宋小微。
警察自然不相信我的說辭:“宋小微指控你推了她對她造成了嚴重傷害,她一只眼睛已經瞎了。你應該知道這是很嚴重的傷害,這是七級傷殘。按照我國法律規定,你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處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p>
我堅持自己沒有推宋小微,“我有證人證明宋小微是自己摔下去的。她對我進行了誣告!我要追究她的誣告責任!”
警察很重視這件事,傳訊了我的證人。
宋小微做夢都沒有想到,她算計我會自己瞎了眼睛,更沒有想到當時還有證人在旁邊。
證人不是別人,是何干事和她妹妹還有我單位的兩個領導。
那天晚上何干事因為感激我把工作給他妹妹請吃飯,去吃飯的不只是我,還有我單位的兩個領導也去了。
我們吃飯時候商定了工作的替換問題,領導說要我蓋章簽字。
我回家是拿私章的,何干事和他妹妹還有單位領導跟著我回的家,我上樓時候他們本來跟在我身后的。
結果聽見我和宋小微發生爭執,宋小微和裴林洲的事情大家都有所耳聞。
所以他們就默契的沒有上樓,而是站在下面等候。
宋小微沒有出門,以為就我一個人,所以對我說了那么多難聽的話,她還想要推我害我,結果自食惡果。
一切交代清楚,真相大白。
我被無罪釋放。
被警察傳訊整整耽誤了我一天時間,我的火車票馬上就到時間了。
離開派出所我火速回家收拾了東西趕往火車站。
萬幸我在火車啟動時候上了車。
放下行李坐下,我吐出一口氣。
突然聽到站臺上傳來呼喊的聲音:“吳朵!吳朵!”
透過車窗,我看見了裴林洲的身影。
他焦急的站在站臺上喊著我的名字,又對站臺工作人員著急的說著什么。
火車已經出發,裴林洲做不了什么,只是焦急的看著火車方向,我的目光透過車窗和他對上。
他對著我招手,嘴里在說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