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洋曾經在市轄區工作過,對城中村拆遷工作不算陌生,李東沐的說法也有一定的科學依據。只是在這件事上,還需要再進行細致的成本核算。
“關于補償安置比例的事情,我會組織國土、住建等部門再進行深入論證。”陳海洋說道。
“陳縣長,補償安置關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具體政策出臺前,我們只能進行前期宣傳,但是對深入推進的作用不會太大,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加快論證速度,盡快給出一個答復。”
陳海洋心中有些煩躁,可是卻又要仰仗著州山鎮工作,畢竟沒有哪個單位比州山鎮更了解姜莊村。
“好,一周以內吧,到時候再召開一次工作推進會。”
陳海洋看了看手表,時間僅僅過去了十五分鐘。可是在剛才這段時間里,他感覺就像是一個世紀一樣漫長。
“陳縣長,近段時間,姜莊村支部書記多次詢問房屋拆遷后的發展問題,按照村改社區的要求,我們還要給姜莊村匹配村室和相關活動場所,最重要的是,村集體失去了土地之后,該如何發揮作用?我們是不是也要考慮給村集體留下可持續發展的產業?”
關于這個問題,陳海洋也思考過。
“可以給村集體留下部分房產,用以維持村內日常工作。據我所知,姜莊村集體每年的收入也不過兩三萬元吧,留下幾套房子就足以抵上收入了。”
“如果這樣安置,姜莊村以后就失去了發展空間,不僅不會因為拆遷壯大村集體,還會因為拆遷越來越越窮,村委在村民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會越來越弱。”李東沐說道。
“嘛你說怎么辦?”陳海洋問道。
“我覺得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給村集體預留建設用地,這樣就可以在發展產業上留下一定空間。當然預留地并不是無節制、無目的的使用,在規劃謀劃項目時,要征求鄉鎮、相關部門的審批,發展的項目必須符合城市規劃,通過有序的引導,村集體就會由輸血轉為造血,失去土地的村民們也能夠實現就近就業或創業,同時也完善了城市功能。”
“一定比例?姜莊村征收拆遷土地也就是幾千畝吧,你覺得多少比例合適?”陳海洋問道。
“我在網上看過相關報道,二線城市中最高的可以給到10的比例。但是我覺得不適用臨川的縣情,能夠給到1左右就完全足夠村集體使用,而且我覺得可以設置上限,最高不超10畝。”
“我縣當前的建設用地價格在35萬元畝左右,按照這個比例,姜莊村可以得到5畝左右的建設用地,整體費用在175萬元左右。”
算到這里,陳海洋突然發現,這個成本也還能接受啊。
“一個村莊平均拆遷面積也就幾千畝,補償村集體的費用如果能夠控制在200萬元左右,其實也不算高。”陳海洋說道。
“是的,給村集體補償幾套房子,算下來也要百十萬元,但是遠遠沒有土地的發展空間大。對村集體來說,土地就是最大的財富,這樣也利于調動村兩委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我會好好考慮的。還有什么問題,抓緊時間匯報。”
說完,陳海洋又看了眼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