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指責下,保安迅速將兩人趕出了醫院大門,還在門口立了塊牌子。
【曾主導、參與醫鬧的病患請勿入內。】
相信他們以后,也不會再來自討沒趣了。
結尾
后來,我爸的事業風生水起,他從婦產科主任又升到了院部。
他曾樂觀的跟我講,說不定等他六十歲的時候,就能搞個副院長當當了。
但我知道,他的志向不在往上爬,而在于救治病人和孕婦。
后來的后來,國家更新了最新法,規定了女性在生育醫療決策中的自主權。
既規定了孕產婦在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意識清醒時,可以自己簽署相關文件,不再拘泥于旁人簽字。
也規定了如果產婦和家屬意見不一致時,醫院會以產婦意愿優先的條例。
這也就說明,像劉娟兒之類的悲劇事件,以后再也不會發生了。
我爸反復看著文件條例,念叨著“好”。
他轉頭看向我,嘆了口氣:
「要是早點頒布的話,不知道能救多少人的命……」
「但有變化,總歸是好的。」
「國家在發展,法律會更新,一切都會向更好的方向發展。」
「你說是吧?」
我點了點頭。
是啊。
一切,都會向更好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