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靜霞,你爸媽是在抓犯人的途中遇害的。他們是因公殉職,我們家從來就不欠你什么!就算欠過,也早就還得干干凈凈。”
“我母親和兒子的命,還不夠嗎?!”
小時候我也以為是沈靜霞的父母救了我這條命,直到因為我的犯罪前科,我在村委會里多問了一嘴。
才知道我被拐后,已經安全到了家。
沈靜霞的父母沒有直接救下我,人販子卻是他們抓的。
我在懵懂中,被迫活生生頭頂上壓了兩條命。
沈靜霞的父母是好父母,知道給他們留在世間的孤女找一條好的活路。
可是軒軒的父母不是,他的媽媽恨他,他的爸爸沒能力保護他。
沈靜霞臉色慘白,無力地垂下手。
依舊不肯簽下名字。
我尖銳地諷刺道:“你和你的父母還真是如出一轍一樣的厚臉皮,如果今天不是有目擊證人站出來,你是不是還想賴我一輩子?”
她無措的彎下了腰捂住耳朵,“肖衛民,我求你別說了”
一筆一畫的字寫在了離婚協議書上,有氣無力。
我們彼此糾纏了三十年的人生,終于畫上了一個句號。
他被押送進監獄的時候回頭看我,沖我的背影,大聲嘶吼。
“衛民,我會在監獄里好好改造,好好懺悔,每天為軒軒贖罪!”
“你能不能等一等我”
我沒有理會她,而是捏住了西裝兜里的火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