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送進了一家安保嚴密的精神病院。
而李建國,在稍微恢復了神智之后,立刻對我提起了民事訴訟。
他要求我賠償他們一家三口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林林總總加起來,不多不少,一個億。
他的代理律師在法庭上,將我描繪成一個冷血殘暴、六親不認的惡魔。
而他們一家,則是被金錢腐蝕了人性的侄女所迫害的、可憐無助的受害者。
輿論再次被點燃。
無數人痛罵我蛇蝎心腸,要求法院嚴懲我這個“假裝精神病逃脫罪責”的富豪。
我的律師將我家的監控錄像,以及李寶兒之前的直播錄屏,全部呈現在了法庭上。
輿論瞬間反轉。
之前罵我罵得最兇的那些網友,紛紛開始掉轉槍頭,痛斥李建國一家無恥至極、貪得無厭。
最終,法院駁回了李建國一個億的賠償請求。
考慮到事情的起因,以及我在案發時確實處于精神失常狀態,法院酌情判決我,賠償李建國一家共計二十萬元的人道主義補償。
這個結果,讓躺在病床上的李建國,氣得當場吐血,再次昏了過去。
而我,在精神病院里“治療”了半年后,經過專家鑒定,認為我的病情已經“穩定”,可以出院了。
我走出精神病院大門的那天,陽光正好。
我瞇著眼,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氣。
心里只有一個念頭。
游戲,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