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網友加的這句話,心里一陣苦笑。
真應該稱贊岳歌的演技,好到所有人都認為她當初一心一意愛的人是我。
可惜啊,我不過是一塊被她隨意拋棄的墊腳石。
我比她早入行一段時間。
當初為了幫她爭取角色。
我給所有邀請我的劇組都開了條件,就是帶著她一起進組。
就這樣,岳歌在我的捆綁下,一步步從跑龍套,變成了觀眾有點眼熟的配角。
當時有個導演的劇本里有一個女二,岳歌非常喜歡。
我為了替她爭取這個女兒,連著跟這導演喝了三天酒。
第三天,我一口氣干了一瓶白酒。
這豪邁的舉動,讓導演愿意將這個角色給岳歌。
我也因為急性胃出血,在醫院躺了一個月。
到手的一個男主角的機會飛了。
還被對家安上了耍大牌的名頭。
從此事業一落千丈。
而岳歌出演這個女二后,事業一路開掛。
因為演技出色,拿到了最佳女配。
緊接著數不清的劇本接踵而至。
她越來越忙,我們的關系越來越疏離。
最后我在她手機里,發現她和初戀男友重新聯系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