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輩子,我也是這樣被他們圍在中間道德綁架。
但我沒同意,死死守著婚約,守著那個名存實亡的“祝家大小姐”身份。
媽媽走了,家散了,我總得抓著點什么吧?
哪怕只是一點念想,一個名分。
多可笑。
我明明知道,在爸爸眼里,我比不上他白月光留下的女兒。
沈徹的愛也從不屬于我,祝靈才是他的天邊月。
可我就是固執地不想放手
結果,我輸得一敗涂地。
他們買通了醫生,迷暈我,摘走了我的腎,傷口也只是草草縫合。
沈徹握著我的手,虛偽地說會補償我一輩子。
后來,我如愿嫁給了他。
婚后,我的身體在那場手術后感染,每況愈下。
而祝靈,則容光煥發地站在沈徹身邊,與他出雙入對,宛如一對璧人。
生命臨終之際,祝靈站在我的床前,笑著說:
“姐姐,你就好好地上路吧。祝家的財產,我會替你好好使用的!”
直到閉上眼的那一刻我還在想,憑什么?!
憑什么溫良的人換來的是這樣的結局?
而作惡多端的人,卻能心安理得地活在陽光下?
或許,這世上本沒有公道。
既然如此,這輩子我做自己的道。
祝靈那么想要得到的,那我就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