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和救護車同時抵達了我家。
院子外,已經圍滿了街坊鄰居。
看到女兒渾身是血,胸口插刀的被抬上救護車。
已經聽說情況的街坊鄰居指著我議論紛紛:
“這是人嗎?她女兒才五歲啊!她怎么下得了手?”
“她本來就是個畜生,從她把孩子生下來開始,就一天孩子都沒帶過,這樣的人,能有什么感情?”
“聽說前幾天她女兒失蹤的時候,她還拿刀架在她小姑子的脖子上,逼她婆婆和老公出去找女兒呢,怎么女兒好不容易找回來了,她反而還把人給殺了?”
“鬼知道,估計就是裝模作樣扮演好母親唄!”
“太惡心了,對自己的女兒都下得了手,這種人不配當人,更不配活著!”
大家越說越激動,最后更是直接朝我扔垃圾,丟石子。
罵罵咧咧的看著我被送上警車,帶去警局。
審訊室內。
刑警隊長張成神情嚴肅的望著我:
“你女兒現在還在醫院搶救,情況很危險。”
我面無表情,淡淡哦了一聲,其他什么也沒說。
張隊長眉頭微皺,眼里閃過一絲憤怒:
“你為什么要對她下這么重的手?”
我語氣輕飄:“因為她活該。”
“活該?”
張隊長語氣陡然冰冷了幾分:
“她一個五歲的孩子,能做什么?怎么就活該了?”
“那可是你的親女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