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就當著人民群眾,和烈士遺孤佳佳的面,把遺書內容讀出來,讓所有人見證。”
“然后,再來判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
這封遺書雖然沒有拆封,但是林宥謙大致知道里面的內容。
因為麥棟出任務前曾囑托他。
“炮爺,若是我此去無回,就把女兒托付給你了。拜托你,一定要好好照顧她,撫養她成人。別人,我都不信,我只信你。”
“跟著你,就算我有個不善,寶寶這輩子也能平安富貴。”
“我這里還有一封遺書。萬一那個不要臉的女人,跑回來爭孩子。你就把信拿出來。千萬不能把孩子交給那女人,她會毀了我女兒一輩子。”
當時,林宥謙還罵他。
“說什么傻話呢!你務必給老子平平安安的回來。自己的娃娃自己帶。若是你死了,爺才不愿幫你養孩子。”
誰知,那一去竟成了永別,他的最佳搭檔麥棟,再也沒回來。
林宥謙紅著眼,拆開信封,一字一句的宣讀里面的內容。
“國有戰事,我麥棟,自愿出征捍衛國土。”
“不論前方任務有多艱險,我將勇往直前,誓死戰斗。能為國捐軀,是我身為軍人最光榮的使命。”
“親愛的戰友兄弟,當你們看到這封信時,或許我已經犧牲了。”
“我父母已亡故,家中無手足。唯有出生不足半歲的幼女,讓我痛心牽掛。”
“我現以孩子父親的身份,委托戰友林宥謙撫養我的女兒,成為她的唯一監護人。直到我女兒成年,任何人不得更改。”
“我愿用所有功勛,換取部隊的對我女兒的保護。除了戰友林宥謙外,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身份,前來爭奪我女兒的撫養權和遺產撫恤金。”
“哪怕孩子的生母,也無權要回女兒。”
“因為孩子,是被她親自遺棄的。”
“xxxx年xx月xx日,我與高麗麗因相親認識。兩個月后我們定親,我支付高家50萬彩禮。”
“可高麗麗卻在我們舉辦定親宴后的第三天,攜50萬彩禮失蹤潛逃,與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私奔。”
“十個月后。在一個天寒地凍的冷雨天,高麗麗將出生不足半月的孩子,遺棄在部隊圍墻外樹樁下。若不是執勤的警衛員及時發現,孩子怕是早就凍死了。”
“警衛員撿到孩子時,包被里面留有一張紙條,說她是我麥棟的女兒。”
“經親子鑒定,孩子的確是我親生血脈。看在女兒的份上,我不追究高麗麗的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