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李易直接和林聰打了個通宵。
老媽后來給他打過電話,問他打沒打招呼。
李易給她搪塞了過去。
這事如果王秀麗那邊好好說話,李易說不定還幫這個忙。
可是就照著昨天小舅的那個語氣,他不火上添油就已經夠對得起了。
當然,這件事李易知道源頭所在。
那天小舅提前走了,所以肯定是王秀麗在小舅那瞎胡說。
“就讓事情再發酵一段時間吧。”
李易打定主意。
這件事,還非得讓王秀麗好好在老媽這里服個軟再說。
讓她前幾年對李易這一家,鼻子不是鼻子,嘴不是嘴的。
所以,面對老媽的問話,他是這么說的:
“老媽,人家公司有規定,總不能發現內鬼了就不管了吧?”
“聽說那個孫經理,在這件事上撈了好幾十萬呢,要是判刑的話,可以待十幾年了。”
“小舅媽也真是,就為了賺一點小頭,配合人家貼標做假貨,也幸虧酒店那邊沒報警,要不然他們還得吃官司。”
老媽一聽,嚇得也不讓李易說暫扣貨款的事了。
只是讓他千萬給幫忙,別把小舅弄進去了。
果然。
魯迅大大說了,你要是拆人家墻不行,可要是只拆一個窗,那可是皆大歡喜!
作為初中語文經常能考及格的李易,對此可是深諳其道。
李易嘴上答應著,然后很正式的給老媽提醒:
“要是下次他們還是一副問罪的語氣,你就說我也管不了,我就是人家普通同學而已。”
“讓他王秀麗一直不待見我們,老拿下巴沖我說話。”
“咋滴,她頸周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