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沒讓它成功入隊,繼續彈,螞蟻執著地返回。
她笑了起來。
直到螞蟻被彈得越來越遠,它忽然朝著反方向悶頭前進。
莫忘著急,沖過去要把它勾回來,結果,踢踏兩腳打亂了螞蟻剩下的隊伍,走到那只螞蟻頭上,好心的手指頭也把它捏死。
螞蟻不再慌亂,和身體分開的腳,還動了兩下。
線也不再是線。
她哭了。
爸爸趕來,拍掉她鞋子上的螞蟻,擦掉她臉上的淚水,把她抱回家。
當時還小,不開心就哭?,F在長大了,再看見變化的x和y,她不必用哭來表達介意。
莫忘和自己說,他先是狼狽離開,又酒吧買醉,所以她多看他幾眼,這沒什么。
她也只是給了建議,那是他自己的選擇。理論上來說,她改變不了任何人。
是他自己選擇了放棄。
晚上,莫忘躺在床上,玩著手機,看見班群里分享了籃球比賽的合照。莫忘點開,放大,縮小,放大,看不出什么特別。
又翻了翻他的朋友圈,明明不少,能看到他高三畢業出去旅游的照片,不知道是哪里的海,比她家的要更深更藍,還有懸崖。
把和他的聊天框滑到了頂,翻到了第一天他說有事想說,問放學后能不能在校門口見個面
當時舍友就說這人要告白,莫忘還不信。
看了看各種群里他說過的話,檢查了一下他小組作業的成果,說實在的,平平無奇一個及格之作。
是他自己選擇了放棄。
莫忘不懂,這一切明明沒什么,于是她拉上被子,閉上眼睛。
莫忘睡覺,做夢,醒來,發現自己眉頭還在皺著。
她開始想不明白,為什么那天,折斷了螞蟻的身體和搬家路線,她會哭呢?
現在,吳思嶼的tag又該是什么呢?
可憐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