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眼卻如毒蛇般,陰暗地審視著我臉上的每一寸表情。
我媽含淚拉著我的手說。
“你找了個好丈夫,哪怕你瘸了,明遠依舊對你不離不棄。”
我聽得反胃。
他救我不是因為愛我,而是因為發現了我早就立下的遺囑。
我死后所有財產由女兒許笑棠繼承,若女兒出現任何意外,則全部捐給慈善機構。
他之所以收養宋欣宜,讓她冒充我女兒,正是打著悄無聲息送死我,再讓宋欣宜繼承我遺產的目的!
面對許明遠眼底幾乎要掩飾不住的殺意……
那時斷了一條腿毫無行動能力的我只能佯裝失憶,與他虛與委蛇。
這一年來,每天晚上我看著枕邊他那張虛情假意的臉,都恨不得一刀捅上去。
沒有證據,就沒辦法讓他接受懲罰。
我不甘心!
他殺了我的女兒,還害我成了殘疾。
這種人渣憑什么還能好好地活著,還被周圍人稱為好男人!好丈夫!
許明遠大概也想明白了這點,重新露出一副勝券在握的表情。
“你有錄音又怎么樣!有什么證據能證明女兒是我殺的?”
“總不能一個人說自己想殺人,就要判他殺人罪吧?”
可他錯了。
如果沒有證據,我怎么會站在這里。
我隱忍一年才站到這里,就是為了把許明遠送下地獄!
09
林律師站起來,把手里的資料遞給法官。
“法官大人,這里是我們搜集的關于溫女士女兒的醫療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