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七年,我和方廷州提過100次想去游樂場。
第101次時,他再度爽約,讓我在游樂場門前站到了黑夜。
他說過他太忙,
罵過我太幼稚。
連爽約的理由都找過一百次。
可我回到家時,卻看到他的小助理發了條微博。
照片上,男人穿著吸血鬼騎士的衣服,將女孩緊緊抱在了懷里。
因為s的太像,他們的照片登上了熱搜。
評論區都在祝福99
方廷州不厭其煩地挨個回到:“會的,騎士會永遠保護他最愛的小魔女?!?/p>
轉天,方廷州第一次將兩張游樂園的門票遞到我面前,
說他終于請好了假,可以陪我去玩。
我卻將離婚協議遞給他說:“方廷州,我們離婚吧?”
他擰著眉,不解地看著我,“就因為這點小事,你就要和我離婚?”
我認真地點了點頭,“對,就是因為這點小事?!?/p>
1
方延州是晚上十二點回來的。
回來時,他整潔的白襯衣上還沾了一點化妝用的黑色顏料。
見我坐在沙發上,他不自覺地閃過一絲心虛,“小芙,你怎么還沒睡呢?”
我的視線緊緊地盯著胸前的項鏈,平靜道,“項鏈挺好看的。”
纏繞著玫瑰花的十字架項鏈和他的西裝革履很不搭。
方廷州瞬間僵住,一動不動地看著我說:
“哦,游樂園隨便買的,不值什么錢。”
確實不值錢,但是是他的小助理,親手給他戴上的。
那些照片里,還有他看著項鏈時,炙熱到騙不了人的眼神。
我抬頭,也像平時那樣笑著看他。
“在游樂園玩得開心嗎?”
我平靜地將手機擺放在茶幾上,讓他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和小助理的親密合照。
“為什么你肯陪她去,卻不肯陪我去呢?”
“你明明知道我有多想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