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在安都舉目無親,又視賀初為恩人,見賀初和崔徹氣度不凡,心中萌生出一絲希望,“我姓宋,家住南山縣丹青街。郎君姓柳,名直。”婦人摸摸孩子的腦袋,“他是柳家唯一的孩子,柳陶。”
“其實,我只是郎君的妾室,在南山縣的時候,我們從小就認識,原本還定了親。郎君的母親是雍王的乳母,后來,他母親接了他去雍王府,此后就一直陪在雍王殿下的身邊。”
雍王是陛下和娘娘的次子,賀初的兄長,也是陛下最寵愛的皇子。原本崔徹只是立在窗前等賀初,聽到這里,便移步坐了下來。
“再見面時,他要和我解除婚約,另娶妻室。我也知道,他和我的身份日漸懸殊,不能強留,所以,家中父母和我便爽快答應了。哪知一年后,他又來了。他和正室不睦,且心里一直不能將我放下,懇求我做他的妾室。
我們自小相識的情分還在,彼此又不能相忘,在我眼中,沒人比他更好了,我便答應了下來。只是有一個條件,我不想陪著他回安都,不愿和柳夫人周旋,只想在南山縣獨自過我的生活。他同意了。于是,之后我們又有了陶兒,我在南山縣也過得十分自在。
他每月都要來南山縣小住一段時日,可自從去年九月,他就再也沒來過。他臨走的時候,我們曾吵了一回,一度我以為,他還在生我的氣,我便賭氣也不理他。可兩個月后,他還是沒來。那時陶兒生了一場大病,我一邊照顧陶兒,一邊等他,他卻一直杳無音訊。
一直到幾天前,我鼓足勇氣來安都找他。到了他府上,出來的是一個管家模樣的人,傳的是他正妻的話,柳夫人不認我,也不認陶兒,說我只是外室,而非妾室,還讓人把我行李里的首飾、銀兩等只要是值錢的東西都搶了去,她明擺著要我和陶兒流落街頭。
后來,府上有位老丈偷偷告訴我,說郎君去年夏天就病逝了。我大吃一驚,他身體一向很好,在南山縣臨走的時候還好好的,怎么會毫無征兆、說病就病,說走就走了呢?
我問老丈是什么時候的事。老丈說,是去年七月,郎君的葬禮也辦過了。我心中更加吃驚,因為去年八月,郎君還來南山縣住過幾天,我和陶兒都見過他。
我知道,他絕不會丟下我、丟下陶兒。所以我出來的時候,滿心以為找到他之后,他必然會接納和照顧我們,卻沒想到會發(fā)生這樣的變數(shù)。我很擔心他,不知道他到底出了什么事。我又找去雍王府,雍王府的人說,雍王殿下出去了,要好些天不在安都。而我在安都舉目無親,便想著趕緊帶著陶兒先回南山縣,再從長計議,我們在南山縣有家有薄產(chǎn),我和陶兒至少不會流落街頭。”
崔徹問:“去雍王府的時候,宋娘子有問過柳郎君的下落嗎?”
“雍王府的人也說,他在去年七月病逝了,可八月的時候,郎君真得來過。”
“八月的時候,你和陶兒見過柳郎君,你有跟他們當中的任何人提過嗎?”
“沒有。我心里覺著蹊蹺,跟誰也沒有說。”
崔徹思量一番,“宋娘子,也就是說,你是去年八月見過柳郎君、能證明八月的時候他還活著的重要。如此一來,你和陶兒還是不要回南山縣的好。明日一早,九郎派人送你去安都,然后到春臺縣縣衙找一位叫卓見素的人,他現(xiàn)任春臺縣縣丞。我會讓他先安頓你和陶兒。過幾日,等我回了安都,你郎君是生是死,必然會給你一個交代,你看如何?”
婦人遲疑,“敢問這位公子是?”
崔徹拿出自己的官牒。
“原來是崔大人。”婦人看后,淚盈于睫,立起身來行了一禮,“真沒想到這么幸運,能在這里遇見大人,我本來也是想回南山縣后,備齊盤纏,再去安都找崔大人報案。我愿聽從大人的安排。”
賀初和崔徹回到自己房中,賀初心中疑惑:“你親自過問柳直的下落,是懷疑他的失蹤和我四哥有關(guān)?”
崔徹道:“是,也不是。一則是因為雍王,更為重要的是,我一直在找一個這樣的人。你還記得,林老丈在心疾發(fā)作之前說過的話嗎?”
賀初恍然,“林老丈說,那不是他的刀法。”
崔徹道:“林老丈被抓,當即就承認了自己是兇手,他說死者死有余辜,他和死者之間有深仇大恨。可他確認尸體的時候,卻突然改了口,他說,那不是他的刀法,還激動得心疾發(fā)作,當場斃命。
他看到的尸體,是顧大人的,當然不是他的刀法。
當時,我也曾推測,還有一具被凌遲的尸體一直沒有找出來,那人身上所用的,才是林老丈的刀法。
顧大人一案中,其中一封匿名信已經(jīng)確定是戚衡君寫的,那另外一封呢?誰寫的?那人認識林老丈,所以說“林老頭是義士”,且很肯定地說,林老丈不是顧大人一案的兇手。也就是說他對另外一件凌遲案的經(jīng)過十分了解,他是知情人,還是主使?
柳直和那個死者高度吻合。第一,他失蹤了,可沒有人報官,所以另一件凌遲案遲遲沒有浮出水面。第二,時間也很吻合,據(jù)宋娘子說,柳直是去年九月失蹤的,和顧大人一案的時間差不多,這才會導致林老丈混淆,并對此供認不諱。第三,也是我們經(jīng)常提起的,凌遲到底意味著什么?謀逆或無道,一旦是前者,那關(guān)系大了。所以在事情還沒弄清楚之前,先將宋娘子送到大理寺保護起來,才是最穩(wěn)妥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