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筠終于知道哪兒不對了,一頭黑線:“楊稷犯事的證據是不是縣令給的?”
李老爺點頭:“是啊,當時京城的御史們來吉安,縣令可是冒險把搜集到的證據交給御史,楊稷被押送京城時,舉城歡慶,城中百姓給縣令送了萬民傘,他才沒有被楊稷案牽連,只是被訓誡就繼續留下做縣令了。”
潘筠:“他是不是還上書彈劾楊公,說楊稷這么囂張都是楊公縱容的?”
李老爺聲音立刻低了八度,小聲道:“這個就不知了,我又不是官,只是普通百姓,這些官場上的事如何得知?”
潘筠哼哼兩聲,扭頭和李文英道:“看來這位鄔縣令才是我的仇敵。”
李文英:“那我們現在走,不幫他了?”
“那不行,”潘筠面無表情道:“一碼歸一碼,我對事不對人。”
想了想,她搖頭嘆息一聲:“算了,我就不找他算賬了,政斗嘛,這玩意臟的很,怎么可能干凈?好在他在這件事上還算做個人,哦,不,是做個官,所以就這樣吧。”
潘筠在縣衙里等著縣令把人抓回來。
縣令當然不可能帶著人直接沖上門去抓人,這其中還有好幾個官職在他之上的官呢。
哦,那位右參議是他頂頭上司的上司的上司,他能沖進吉安府抓人嗎?
所以縣令做了布置,對于沒有官職的士紳,他讓縣尉去“請”人,其他人,他則是親自寫帖子,讓人分開去送,全都約在縣衙后門不遠處的一家酒樓里見面。
把時間岔開了而已。
只要人來了,立刻拿下,麻袋一套,敲暈后直接從后門拖進縣衙……
每個人直接相差兩刻鐘。
以縣令對他們的了解,他們只會來遲,不會來早,所以這個時間差絕對夠用。
不過,他覺得他們今天應該不會遲到太多,因為,他在信里暗示了尸坑的事,并表示自己拿到了一些證據。
這些證據似乎不利于大人,所以,大人,來談一談嗎?
最先來是布政司的一位經歷,這位經歷是縣令的頂頭上司,六品。
每次縣令去布政司求見他都要跟個孫子似的聽訓。
這一次,他卻坐在椅子上一動不動,見經歷大人進來,手上還握著一杯茶,只是笑了笑:“大人來了,快請坐。”
經歷見狀,臉色微沉,卻很快收斂神色,只當不知:“鄔縣令怎么這時候請本官見面?”
“我以為大人已經知道了。”鄔縣令似笑非笑的捧起茶來喝了一口,“不然,大人怎會同意來這酒樓見我?”
不知道消息的上司,收到他的帖子,只會把他大罵一頓,然后派人來訓斥他,可不會親自來見他。
經歷眉眼一沉,走上前來,直接問道:“我今日上衙后聽說城郊發生了命案?”
“是,還是陳年舊案,”縣令目光突然凌厲起來,直視經歷:“李老爺發現了一個尸坑,我們在那尸坑里挖出來好多東西,經歷大人猜一猜,都有些什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