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宇和那個女孩凌昭的婚席,辦了三天三夜。
村里人都在調(diào)侃張宇,說他娶了個好老婆,又漂亮又有學(xué)歷。
還有人打趣他說,讓他們趕緊生個兒子,人生就更完美了。
張宇喝多了,泛紅的臉上多了分怒色,似是因為自己娶回來的凌昭被人在婚席上開腔。
眾人雖然有所收斂,卻還是在竊竊私語著。
凌昭是大城市來的,不知道在這里,偏僻的小山村里,這些事情是常發(fā)生的。
姑娘??!你生在繁花似錦的街市,怎會想被困于深山。
我看著那個身穿大紅婚服的女孩,心里五味雜陳,不知該如何是好。
我應(yīng)該恨吧!應(yīng)該恨的。
因為她,我被一百塊買過來,過了三年好日子,然后死掉。
可如果沒有她呢?我的結(jié)局就會好嗎?
也許不會。
我也許會在成年那天,賣給村里的或者鄰村的,然后生孩子,然后死去。
或許,連那三年的好日子,也不會有了。
可我不甘心,我死的這么慘。
在這個吃人的魔窟里,我過了三年如仙般的生活,然后一輩子,游蕩世間。
凌昭,凌昭。
我的骨頭上,刻著另一個女孩的名字,凌昭。
昭昭如愿,歲歲安瀾的昭。而不是招娣的招。
和我媽媽一樣,漂亮的美女,好聽的名字。
可惜,我的媽媽沒有凌昭命好,被騙來這里,被迫當(dāng)我的媽媽,被迫,成為一個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女人。
我們村有個說法,嫁來的女人,生不出兒子是不允許上桌吃飯的。
媽媽雖然不是嫁過來的,可她也是我們家的人,奶奶花了三千塊錢把她從別人那兒買來,給我爸當(dāng)媳婦。
一開始,媽媽也不愿意屈服,她絕食,逃跑,吵著鬧著要死。
都沒有用,她瘸了一條腿,也沒能跑出去。
我出生后,媽媽蹲在角落里吃了七年飯,直到我弟弟林霽軒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