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遠點頭:“這只是一種猜測,對方也有可能是偷偷入城的外地人,或者是某位大人物養(yǎng)的護衛(wèi),因此沒有記錄在冊。”
“但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都代表這個案子,難辦。”
軍方自不必多說,憑他一個小小的銀牌,還沒資格去查軍方的人。
而涉及到軍方的案子,無外乎就是貪污,造反,zousi等大案。
至于城里大人物養(yǎng)的護衛(wèi)……能養(yǎng)得起金剛境,甚至是地煞境武夫當護衛(wèi),還不入冊的,絕對不多,并且每一個都不是一個銀牌能夠惹得起的。
偷偷入城的則代表他們會毫無線索,但這種情況其實概率最低。
姜峰此時也在想,對方當時選擇在現(xiàn)場sharen,而不是事后再找機會動手,是否也說明,他不相信別人會查到他,又或者,哪怕查到也沒關(guān)系,因為對方根本就不怕。
宋明遠看向心事重重的姜峰,忽然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
“別太擔(dān)心,這案子我會詳細向上頭稟報,至于你不用有壓力,你才剛來,就算案子查不出來,也不會怪到你頭上。”
姜峰怔了一下,他倒不是擔(dān)心案子查不過來會不會擔(dān)責(zé)任。
他只是在想,如果真的牽扯到軍方的人,不良人是否有權(quán)力接手?
從景律上來講,刑事案件不管牽扯到哪個部門,不良人都有權(quán)接手。
但軍方是個較為特殊的地方,若士卒有罪,將領(lǐng)有權(quán)以軍法處置,處罰力度如何,不良人卻是無權(quán)干涉。
所以涉及到軍方的案子,就容易遭到雙方扯皮。
除非上級有命令,允許不良人介入,否則正常情況下,軍方對自己人都不會輕易松手。
這時候張彪匆匆走了進來,手里拿著一份卷宗:“頭兒,查到那個死者的身份了。”
宋明遠接過卷宗,連忙打開查看。
張彪則在一旁補充道:“死者名為張囂,以前是張員外家的一個護衛(wèi),半年前不知因為什么事,張員外把他逐出張府了。
可奇怪的是,我們通過調(diào)查得知,這個張囂離開張府之后,整日流連于各種青樓和賭場。”
姜峰知道,這個時代的員外,其實是員外郎的簡稱,屬于尚書省二十四司內(nèi)各司的次官,從五品官職。
宋明遠放下卷宗,手指頭開始有節(jié)奏的敲打著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