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城外女尸案】
【賈小芳,江平縣賈家村人士,年方十八,五年前被父母賣入江州城的百花樓成為婢女,于三月七日向百花樓主管告假,返回賈家村為父母送糧,三月九日,尸體吊于城外十里的樹林邊,被路過的樵夫發現,經過仵作驗尸,死因是脖子被勒,窒息而死,死亡時間大概是三月八日辰時至巳時之間,查驗傷痕時,發現脖子上兩處勒痕,左腿外側有淤傷,經過江平縣府衙捕快走訪得知,賈小芳于三月八日卯時在家中告別父母回城……】
現有嫌疑犯三人。
【嫌疑犯一:張二狗,江平縣張家村人,三十二歲,來??蜅5呐芴茫掳巳找鷷r末出城返村,途徑案發地點,返鄉后去了村里的賭坊,期間典當了一支價值三錢銀子的發簪,經捕快查驗,確認此物為賈小芳所有,百花樓主管可作證,張二狗否認sharen,口稱發簪乃是他在返村路上所撿……】
【嫌疑犯二:張三,張家村人,三月八日卯時,于張家村驅趕牛車入城趕集,巳時入城,途徑案發地點,入城采購布匹,粗糧,于當天下午申時處出城返村,返村后并無異常……】
【嫌疑犯三:賈震,賈家村人,二境武夫,三月八日辰時初離村返城,午時初入城,途徑案發地點,稱并未見過死者……】
姜峰簡單看了一遍卷宗,連一盞茶的功夫都沒到,便抬起頭,詢問道:“大人,如果卷宗上記載無錯漏,那么本案的真兇就是張三?!?/p>
宋明遠看了一眼旁邊的沙漏,這么短的時間,姜峰居然就看完了卷宗。
他神色平靜的問道:“你何以見得,張三就是本案的兇手?”
普通人看完這份卷宗,首先懷疑的要么是拿走賈小芳簪子的張二狗,要么是擁有二境武夫的賈震,偏偏姜峰當先懷疑的卻是張三。
姜峰沉吟道:“死者的時間和地點不對,能做到這一點的人,只有張三。”
宋明遠左側的那個不良人忍不住問道:“時間和地點哪里不對?”
姜峰解釋道:“先說賈震,他是一個二境武夫,據我所知,賈家村距離江州城起碼有四十多里,以賈震的腳力,辰時離村,午時初方才入城,那么,賈小芳一個普通人,卯時從賈家村出發,她又如何能在辰時抵達江州城十里外的小樹林?”
“說明賈小芳遇害的地方并非是城外小樹林,而是在別的地方被殺后,兇手將其轉移到城外的小樹林,再用繩子偽裝成上吊zisha,又或者,她不是走路回城,而是坐了馬車或者牛車,而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有張三。”
左側那人似乎有些不甘心,繼續問道:“如你所言,賈震作為一個二境武夫,完全有能力將賈小芳殺死,并且將尸體進行轉移?!?/p>
姜峰道:“自然可以,但是時間不對。
賈震是辰時初離村,以他的腳力,想要趕上卯時初離村的賈小芳,也要在巳時中,而賈小芳的死亡時間卻是在辰時末到巳時初之間。
其次,如果賈震扛著賈小芳轉移尸體到城外十里,那么賈小芳尸體上應該會遺留其他痕跡,但尸檢上并沒有記載,我只能當她沒有?!?/p>
宋明遠右邊的不良人適時問道:“那么張二狗呢?他手上有賈小芳的發簪,難道就不是他為財而sharen?他在寅時末出城,完全有可能遇到了路上的賈小芳,sharen后將尸體吊在樹上。”
姜峰道:“張二狗的時間和地點都不對。
據我猜測,賈小芳應該是在路上遇到了張三,被害以后,張三將她的尸體藏到樹林內,然后自己入城采購物資,出城后又擔心事情敗露,于是自作聰明,將賈小芳的尸體用繩子掛起來,想要偽造成zisha的樣子?!?/p>
“其實想要證實這一點很簡單,查驗一下張三的腳底,牛車輪,是否粘上了和賈小芳鞋底一樣的淤泥,另外,張三既然是驅趕牛車,為何入城時間比旁人走路還要慢了一些,這中間他又去做了什么?只要經過審問也能知曉。”
宋明遠突然問道:“賈小芳左腿外側的傷又作何解釋?”
姜峰道:“我猜測是張三sharen時,為了阻攔賈小芳逃走,將其打傷造成的?!?/p>
宋明遠又問道:“他的sharen動機又是什么?”
姜峰沉思了片刻,道:“應該是為了劫色,如果是為了劫財,他應該不會遺漏賈小芳的簪子。
所以卷宗上記載還有遺漏,應該附上賈小芳死前是否遭過凌辱的證據?!?/p>
宋明遠瞇著眼,笑著解釋道:“賈小芳被賣去百花樓當婢女,早就不是處子之身了,仵作在這方面也驗不出她死前是否被張三凌辱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