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彩英眼下的生活,對她自己而言已經是難以想象的滿意了。
別人眼中的近乎毀掉一生的選擇,在她看來,卻滿足了自己對家和愛人全部的幻想。
至于旁人的看法,林彩英如果在乎,那她就不是林彩英了。
趕場這個說法,還是從知青們的嘴里流傳出來的。
好似是南方地區,對于大集之類的稱呼,大家伙跟著都這么叫,也就流傳開了。
臨近年關,趕場的時候能換到的東西比平時多。
甚至偶爾還能見到雞蛋這種稀罕物。
價格肯定不便宜,零下四五十度的氣溫,雞能養的活就不錯了,還能下蛋,這得伺候的多金貴昂。
不但得肯費那個精力,還得懂技術,這玩意不是一般人能折騰的。
街道一角,馮家二小子馮朝暉跺著腳,揣著手,靠著墻根站著,一副等人的模樣。
這小子腦瓜子靈,又不樂意受窮,加上膽子又比旁人大,所以專門出來換糧票。
自打被徐德勝找上之后,馮朝暉一直老實擱家待著。
說不好聽點,這孩子多少有被嚇到。
蘇婉兒和老太太在他眼里,那就是頂天了不得的人了。
結果住那小院愣是被人給掃了。
馮朝暉沒敢跟他大哥說太多,遮遮掩掩的,倒也糊弄過去了。
可他自己心里后怕。
真要是說,一開始蘇婉兒打發他去林鳳縣的時候,他就知道那個徐念珍(徐德勝假名)有這本事,哪怕他對干娘再死心塌地,也得猶豫。
當初在豐收農場外頭道邊的小樹林,徐德勝是出手擺弄了馮朝暉。
可馮朝暉過完年才十五歲,就是個半大小子,個頭倒也不算低,可人瘦的厲害。
別說是徐德勝練過,哪怕換成農場里普通的中年人,也能隨意搓扁揉圓。
畢竟農場里頭吃的飽甚至吃的好,身子骨自然就養的壯實。
而馮朝暉呢,打小就沒過過幾天好日子,他大哥上了班有了工資,他搬過去跟著大哥過,才不挨揍。
馮朝暉在家呆不住,事情過去四五天頭上,他就又開始出門瞎溜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