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吵架,子女怎么會不受傷害呢,就算不是受傷的主體,也會下意識代入到受害者的角色。
他們向她展示了非常糟糕的兩性關系,令她極度缺乏安全感——如果某段關系甜甜蜜蜜,和和睦睦,那就沒事,可如果某段關系開始失衡了,她就慌了,束手無策了。因為按照她父母的演示,解決問題的辦法就是沖突和攻擊。而她不想用這個辦法。
沈韻一邊安慰自己說,葉沐還小,或許過幾年就好了。
然而另一道聲音又告訴她,不會更好,只會更糟,人逃避的久了,就會成為習慣動作,就像她和葉之鳴,都活了半輩子了,吵的最厲害的時候早就不年輕了,哪里“好了”呢。
沈韻在自我檢討之后,便坐下來問葉沐,接下來打算如何處理。
葉沐搖頭說:“我不知道,可我想逃走……”
沈韻張了張嘴,心里無比的難受,她似乎看到了自己年輕時的模樣,她那時候想過,以后自己有了孩子,一定要避免悲劇的復制,沒想到陰錯陽差間又“釀成”另一場悲劇。
沈韻輕聲問:“為什么一定要逃走呢?怎么不找個時間和他好好談談,讓他知道你的痛苦?”
葉沐低頭想了想,這樣說道:“他沒有站在我的位置,怎么會明白我的痛苦。如果我硬要讓他理解,在他看來,我就是無理取鬧,缺乏安全感的表現。他沒有實質性的對我造成傷害,更沒有出軌,他會覺得自己很無辜,再說這種不安是我心里的問題,和他無關啊。我想,我只有逃走了,我的病就會好。媽,你看,他進組這段時間,我就好很多。”
葉沐喜歡沈之越么,無疑是的,可這種“喜歡”,絕對達不到對自己的喜愛,她不可能為了一個喜歡的男人,允許自己長期處在患得患失的失衡狀態里,她不喜歡這樣的“自己”,她要找回原來的她。
或者這么說,失去喜歡的男人,痛苦只是一時的,陷入失衡的關系里,痛苦是持續的,智商正常的人都知道一時和持續的區別,會本能做出趨利避害的選擇。
哦,就喜歡被虐的人除外。
沈韻好一會兒沒說話,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和葉之鳴喜歡互相指責這一點,才令葉沐變成如今這樣,出了事想找自己的問題,然后自己默默解決問題,不去麻煩對方的性格。
葉沐說:“我想,就算分手了,也不希望充滿了怨氣,我希望他永遠記得我開心樂觀的樣子,我希望以后還能常聯系,不想徹底失去這個人。”
葉沐說完,眼睛就紅了。
她已經過了會委屈哭鬧的小女生年紀,她成年后幾乎就沒有哭過,她永遠是在笑的,所以當這樣一個人突然紅了眼眶,那就是真的到了崩潰邊緣,繼續宣泄了。
但葉沐很克制,并沒有哭出來,她深呼吸了好幾次,平復了自己的情緒。
沈韻看著她自我調適的過程,看到了她的脆弱、無助,也看到了她的冷靜、理智,更看到了一點冷酷、決絕。
然后,葉沐說:“但我也不想這么快盼自己死刑,我想再試試看,再給我和他半年的時間,如果這樣的情況沒有好轉,依然是他回來,我難受,他走了,我想念,卻又沒那么難受,那么我就選擇后者。我寧可想念,也不要難受。我寧可我們記住的,都是現在最幸福的時候。”
沈韻沒有阻止葉沐,她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