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原本以為對方的名諱是“明月”的“月”,亦或是“愉悅”的“悅”。
“卿?”越爾拿起那張宣紙,悠悠說道:“這左半邊的‘王’我認得,右半邊的……”
祝卿安放下毛筆,耐心解釋:“右半邊的月,是月亮的月。”
“哦?那這個與月亮有何不同?”
“當然不一樣了。這個卿字是古代傳說中的神珠,當寶貝講。”祝卿安答。
神珠,寶貝……既然名諱都是掌上明珠,為何還要在我這土匪窩里屈尊?
不等越爾問出來,祝卿安再次拿起毛筆:“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越爾放下手中的宣紙,沉吟回答:“三娘。沈三娘。”
沈,是越爾娘親的姓氏,在京城中不算名望大族。至于三娘,不過是上次越澤曾經當著對方的面喊過自己“老三”。
“三娘……”祝卿安蜷著舌尖,喃喃在口中重復了一遍后,在方才那張紙上,自己的名字旁邊,寫下對方的名諱。
隨后將那張紙放到前面,另取一張鋪在桌案上,雙手捏著筆桿將筆遞給越爾:“那今天就從三娘的名諱開始吧。”
越爾笨拙地接過筆,故意用握劍的姿勢,在新紙上,極其潦草地畫了三道橫線,又照貓畫虎,在旁邊歪歪扭扭地寫了一個“娘”字。
然后一臉得意的看向身邊的人,似乎在等著對方的夸贊。
不得不承認,這是越爾自打記事起,寫過最難看的兩個字。她師出名家,想要摒棄這么多年來的書法習慣,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祝卿安見狀,還以為對方因為常年打家劫舍,所以沒上過什么學。但這也不能算她的錯。出身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如果有的選,哪個姑娘家不想安安穩穩地待在閨閣中享受父母的疼愛,誰又愿意每日在刀尖上討生活呢?
想到這,祝卿安覺得對方那扭曲的字跡和粗狂的握筆都不是一件值得嘲笑的事情。她輕輕掰開對方的手指,將里面的毛筆取出來。
隨后挽起袖管,以正確地姿勢為對方講解:“筆是這樣握的,看明白了嗎?”
越爾表面上點頭,可筆一到手里,又故意使壞起來。
下一刻,柔軟的掌心貼上她的手背,那個李卿卿,起身站起,直接握住她的手,來替她糾正正確的姿勢。
頂級的狼毫在蘸取硯臺里的墨汁,將多余的掃去后,祝卿安借著剛剛的姿勢,握著對方的手,在紙面上緩緩移動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