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對我說,他們在大約半個月前發(fā)現了張曼迪的尸體,已經高度腐爛的尸塊早已辨別不出原始形態(tài)。但通過骨骼和齒痕的對比,確認是近乎失蹤一年左右的張曼迪。
在接到舉報后,于昨日對沈欽君停靠在公司內部的車進行了魯米諾試劑的檢測。發(fā)現后備箱里有大量噴濺狀血跡,雖然已經被清洗干凈,但在發(fā)光氨的作用下依然可鑒。
因此,基本可以斷定為移尸車輛。于是警方第一時間守在機場,在沈欽君入境后即刻被他們帶回調查——
而我,作為他的前妻,也被列入調查名單之內。
聽完這一段陳述,我不知道我該作何判斷和解釋。
我算是半個知情人,但很多消息都是在模棱兩可中推測出來的。
無論是韓千洛還是程風雨,都沒有給我接下來插手的余地。所以我只知道張曼迪應該是死了,而兇手……絕對不可能是沈欽君!
“不,一定是弄錯了!沈欽君不會sharen的!”我尖叫一聲,旋即又意識到自己有點失態(tài)了。
我還不確定我應該把所有的話說出來,否則……我自己是不是也要被當做知情不報的包庇罪處理了?
“姚女士好像很確定?”李隊長挑了下眉,用刑警最犀利的慧眼盯得我渾身發(fā)抖。
“我不……”我咬著唇,吞了半句話:“我是覺得憑我對他的了解,他……不可能做這種事。那你們已經控制住他了,他自己怎么說?”
“他對他殺害張曼迪一事供認不諱,且承認了為了隱瞞真相,將自己的前未婚妻,也就是您的姐姐姚瑤一并殺害的事實。”李隊長的話簡直讓我那本就不聰明的大腦轉了十八個彎!
沈欽君是在替他媽媽頂罪……
可是他一定要把自己這樣子賠進去么?就沒有別的辦法么?沒有別的隱情么?
我知道他很蠢,但一直不愿相信他能蠢到這個程度啊。
“姚女士?”李隊長看我出神,叫了我一聲:“你相信這些事是你的前夫做的么?”
“我不知道。”我只能先這樣子回答:“我……”
這時李警官放了一段錄音給我聽,是沈欽君的口供。
在審訊室里,他承認自己的sharen動機是因為張曼迪和父親沈拓常年保持著不正當的關系,而母親林萍因此受盡了委屈。他想要為母親討還一個公道,于是在與張曼迪理論之時不小心出手殺了她。
他將尸體肢解后塞進了后備箱,想要送達盤山濱海路那里拋尸。
沒想到被未婚妻姚瑤撞見后,一路開著車跟蹤了上來。姚瑤答應不會揭發(fā)他,但前提是要求他在結婚后將沈家的股份過戶到自己名下一部分。
他不想被姚瑤威脅一輩子,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把姚瑤推下海,并將她當時的車引爆在現場,偽裝成車禍假象。
“姚女士,你對他的口供怎么看?”
我垂著頭,默立良久:“李隊長,我覺得……他說是什么,就是什么吧。”
“我們觀察到,在你姐姐車禍去世后大半年左右,你與沈欽君結婚。
兩個多月前在拿了五百萬的補償金后,又與沈欽君離婚。
你對整件事,可有過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