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黎花詩拒絕了貧民窟那小子給自己找的幾個會做飯的大嬸后。
貧民窟少年皺緊了眉頭:“你到底要找個什么樣的?”
黎花詩:“女的,會做飯的啊!”
“我找的這幾個,哪一個不是女的?哪一個不會做飯?”
黎花詩滿臉嫌棄的嘖了一聲:“那叫會做飯?能把吃的弄熟就叫會做飯了?連我的廚藝都比不上,我就是用腳做都比她們做的好吃!”
“你要想找廚藝好的,這個月錢不夠。”
黎花詩:“你放屁!
我打探過了!
做飯的廚子一個月月錢最多的也就12塊大洋!
最便宜的才8塊呢!”
“你說的那是沒什么太大要求的,你的要求完全就是要御廚。”
黎花詩:。
。
。
“那你找個比她們手藝好點的,我再加點錢。”
最后,貧民窟那小子不知道用了什么辦法,找到一位手藝說是堪比御廚的年輕女子。
叫做小芳。
據說小芳之前是在酒樓做幫廚,因為被大廚壓著沒有出頭機會,所以工資并不高。
這話黎花詩不信,手藝能堪比御廚的人,想要出頭機會,有的是辦法。
畢竟開飯店,要的就是味道上的手藝。
除非那大廚手藝能比御廚還了不起,不然誰家開飯店的老板這么想不開?
于是黎花詩聽到貧民窟那臭小子這么說后,面無表情的看著那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