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來想去,王通放棄了獵殺狼群的計劃。
首先是就算把這些狼全都殺光,王通也不可能都帶回去,頂多帶個三四只。
也不能來回多跑幾趟,他進山出山需要花費三四個時辰,到時候血腥味引來其他野獸,怕是等王通回來,狼群連骨頭都不剩了。
其次是狼的肉并不好吃,口感粗糙且腥膻味很重,王通曾經吃過狼肉,第一口的時候差點吐出來。
其實要是手藝不好的話,這些野生動物的肉都不怎么好吃。
這時候,狼群突然騷動起來。
王通站得高看得遠,就看到遠處一個龐然大物朝這邊奔來。
野豬!
王通露出喜色。
野豬肉的味道可不錯。
而且這么大一頭野豬,少數也有三四百斤,要是能獵殺掉,連肉帶骨少數能出個三百多斤。
而且野豬全身都是寶。
毛可以制筆,皮既可以食用,也能用來做皮革,骨頭和肉就不用多說了,連下水都是好東西。
尤其是在這動不動就餓死人的世界,連豬血都是好東西。
不過野豬比狼更難殺。
野豬的皮本來就堅韌,再加上喜歡在泥水坑里打滾,裹一身泥漿,曬干了堪比鎧甲,普通的弓箭都破不了防。
“要殺它必須從弱點入手,野豬的弱點是眼睛和肛門。”王通默默念叨。
要是前世的武器,王通有信心一箭就能射中野豬的眼睛。
但是現在這把弓箭,他還在熟悉中,做不到這點。
不過王通并不著急。
好的獵人最大的長處就是有耐心。
為了狩獵,王通可以潛伏幾天幾夜不動。
以前都當是愛好,卻沒想到成了現在存身立命的能力。
王通蹲在樹上默默等待著。
野豬很快和狼群遭遇。
狼群發出急促的嚎叫,用來警告驅趕野豬。
而這頭野豬驟然面對如此多的狼群,卻并不畏懼,發出哼哼聲,猛地朝狼群沖去。
野豬的獠牙至少有一尺長,跟成年的手筆似的,一旦讓獠牙刺中,不死既傷。
狼群好像受驚的麻雀呼得散開,頭狼發出憤怒的嚎叫,幾頭狼從側后方撲到野豬身上又抓又咬,但是根本破不了那身泥土鎧甲的防御,反而被野豬抓住機會一下挑飛一個。
撲通!
被挑飛的狼重重摔在地上,發出凄慘的叫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