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根據陳天齊的交代,根本沒有所謂的安陽遺體。
因為安陽渾身上下所有的器官,都已經按照他簽署的第二份合同規定,全捐獻出去了。
宋青禾其實都已經把這件事情忘掉了。
當初她認為安陽的心臟捐獻協議只是在作秀,于是讓秘書起草了一份新合同。
合同規定,安陽若半年之內死亡,必須將全身器官全部獻出。
而且手術過程要在死亡前不打麻藥的狀態下進行。
簽了字,意味著手術過程會很痛苦,而且最后落一個尸骨無存的下場。
那份合同,雖然有法律效應,但她根本沒打算讓安陽執行。
因為她根本不認為,安陽會在半年之內死亡。
可陳天齊卻偷偷保留了那份協議,還讓安陽完全按合同規定,遭受了非人般的折磨
得知這個消息,宋青禾哭了一天一夜。
她根本不敢想象,當初安陽當時的捐獻過程到底有多么痛苦。
畢竟,協議中規定的一條,便是不能打麻藥。
她拿著刀,架在陳天齊脖子上:“我那份協議只是為了嚇唬安陽,你憑什么代替我做決定!”
此時的陳天齊,被折磨的渾身沒有一塊完好的皮膚。
他瞎了一只眼睛,渾身到處是露到白骨的傷口,十根手指,十根腳趾全斷了。
陳天齊知道宋青禾不會饒恕他了,于是不再委曲求全。
他冷笑一聲,一口帶血的濃痰,吐在宋青禾臉上。
“臭婊
子,你以為你是什么好東西嗎,蒼蠅不叮無縫蛋,如果不是你婚后找其他男人,我怎么會破壞你的家庭?如果不是你不信任安陽,我那些污蔑又怎么會奏效?如果不是你自己搞了份奇葩合同,我又怎么能捐了他的遺體?”
“你總以為自己是個受害者,以前恨安陽,現在恨我,明明都是你自己在犯賤!你把問題全怪在別人身上,有沒有想過,這一切全都是你自己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