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他的大小法,大法是不變的,對于每個州縣都是公平的。
不一樣的是小法。
小法則是由當地貴族自己制定。
姬定并沒有干預太多,他主要負責的就是劃分發展區域,這里面就要考慮水患因素,在一些安全的地方,興建避難所,糧倉,等等。
要發展,首先得來人,這人從哪里來,就是分給那些立功的士兵們。
至于如何分配。
歸大法所管,但優先小法。
因為楚國的軍政制度,是由貴族率領封邑的家兵前去參戰。
大法將確保所有士兵的戰功可以換得多少土地。
但是由小法具體執行。
就是說士兵優先在自己的家鄉得到土地。
待小法照顧完自己的人后,若還有剩余的土地,大法可將這些土地分發給其他的士兵。
可見在軍權這事上面,還是大王占有主導地位。
轉眼間,一個月過去了。
在這個月內,這里的貴族在姬定的建議下,組成了聯合官府,也修訂了小法。
對于這個小法,姬定并未干預太多,他只要確保一點,就是小法中必須設有救災法案。
因為各地的情況不一樣,不能都歸大法管,但是由于大法也需要拿出部分稅入來應對水患,姬定自然可以干預。
同時,這大小法,也徹底將治安和軍政區分開來,治安權歸小法,但是軍權歸大法。
這其實也是用一種比較規范的方式,保證貴族的利益不受到傷害。
給予貴族治安權,其實就是給予貴族擁有武裝的權力,而如今貴族本身就擁有。
實際上并沒有發生任何變化,只是名義上發生變化。
到時征兵令只歸大法所有,只有朝廷才可下達征兵令,實際上也還是貴族帶著人馬去。
只不過沒有朝廷的征兵令,這地方武裝是不能越界的,而貴族在本地的武裝都可以用治安權來解釋,朝廷也管不著。
反正如今也管不著。
這也是貴族愿意支持姬定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要確保他們的武裝力量不受到削弱。
這其實也是有地理原因。
即便是商鞅來楚國,同時也得到楚王的絕對支持,也很難做到跟秦國一樣。
因為秦國是在關中平原,有利于統一軍權,但楚國南邊盡是山地,交通閉塞,高山河流,將整個國家,分割成一塊一塊區域,若地方上沒有武裝力量的保護,那可是非常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