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和他對視一眼,頓時意會了什么。
這種事情是解釋不清的,就算他拿出哥布林耳朵作為戰利品證明,只要想潑臟水,這些人有的是說辭。
他們在乎的根本不是他是不是逃兵,也不在乎他到底有沒有擊殺哥布林,而是自己的晚餐能不能多加一份肉餅。
于是他將手伸進兜里,掏出十幾枚銅幣,十分自然的放進那名衛兵的手心:“大人你誤會了,我和我的隊友不幸遇到了一個大家伙,他們都被殺掉了,只有我僥幸逃了回來……”
“大家伙?”
那衛兵的臉色頓時一變,“你指的不會是異變哥布林吧?”
“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那家伙長得很高,比我還高快兩個頭,要不是我跑得快,恐怕也回不來了。”
“……好,我知道了,你進去吧。”
衛兵將銅幣放進兜里,再次上下打量了一眼林默,干這一行久了,自然知道有些事講究一個適度,不能把人逼得太急,否則容易魚死網破,更何況是這種能在異變哥布林手底下逃脫的狠人,更不能輕易得罪。
林默順利的進了鎮子,此時,街道已顯得有些昏暗,來來往往的行人嘈雜紛擾,讓林默一時間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下午那種種驚心動魄的畫面,似乎又浮現眼前。
他還活著,真好……
天色漸晚,許多事情可以等到明天再處理,至于現在,強烈的疲憊感已經讓他的眼皮開始打架,林默只想找個安全的地方,好好的睡一覺。
幸好在冒險者眾多的羅蘭鎮,這樣的地方并不難找。
很快,林默就在名為“花叢”的街道找到了一家旅館。
旅館的老板是一個膀大腰圓的中年女性,看到有人進來,她抬起頭瞥了一眼,便繼續整理手頭的單據。
“住店還是找人?”
找人?
林默第一時間愣了一下,也沒有多想,回應道:“住店。”
“一晚30銅幣。”
老板娘一邊說著,一邊伸出手。
就在林默內心吐槽為什么這么貴的時候,她又接著補充了一句:“包兩餐。”
那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