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霧撲哧一笑,“很正常好不好。”
陳琢看她。
對上他的視線,林霧茫然,“怎么這么看著我?”
“以前的林律,怎么是個小可憐。”陳琢感慨。
“?”
林霧愣了下,哭笑不得,“我哪里是小可憐了?”
陳琢:“誰都能欺負。”
這不是小可憐是什么。
林霧失笑,“哪有,我明明就很厲害的好不好。”
陳琢跟哄小孩似的,“好,還有誰欺負過你?跟我說說?”
聞言,林霧頓了頓,警惕道,“你要干嗎?”
“不干嘛,”陳琢一本正經地說,“有機會幫你欺負回去。”
“……”
“不要。”林霧想也不想拒絕,“欺負過我的,我都回擊了。”
她才不用別人幫忙。
提到被欺負這事,林霧又想起之前辦過一個案子的趣事。
陳琢:“說來聽聽。”
“我之前打過一個小事情糾紛的官司。”林霧說,“當事人不是公司,就是兩個合伙開店的朋友。”
陳琢應聲,“朋友之間分贓不均產生了矛盾?”
林霧:“……差不多吧。”
那是兩個男人的關系,兩人合伙做生意,最后因種種原因,各自不滿,想要散伙的時候,分錢分得不太愉快。因此,被告產生了卑劣想法,想要用點別的手段警告原告,讓他不要得寸進尺,學會知足。
那會兒被告是請了一群混混,在凌晨街道騎著摩托車將原告堵在巷子里,恐嚇他。
原告膽子很小,自然當場求饒。
人走后,他立馬報了警,奈何那條巷子的監(jiān)控壞了,沒有拍到任何他被嚇到跪地求饒的畫面,警察根本沒有辦法對被告定罪,只能把人喊回去問詢一番,便無罪釋放了。
正是這樣,原告找到林霧,打算跟被告打官司。
林霧那段時間比較缺錢,什么案子都接,自然就應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