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領口有些變形的上衣被我團吧團吧扔垃圾桶了。
我可不想每次穿這件衣服都想起居延的臉。
第二天,姐姐退了租房,寫了辭職信,跟著爸媽回家了。
她回家住在次臥,東西都是現成的。
這次我沒覺得爸媽偏心,只覺得幸好我沒有爭次臥,不然姐姐回家連自已從小住到大的房間都沒有了。
姐姐租房里的東西是讓搬家公司搬的,大部分都是書,爸爸怕搬家工人把書弄丟或者磕壞了,親自過去打包。
我媽在家陪著姐姐,兩人坐在沙發上看綜藝,看到搞笑處都露出笑容。
我在廚房里熬粥,透過玻璃門看見她們笑,自已也笑了。
下午晏落叫我一起返校,我沒去。
去了也沒心情做題,還不如在家陪爸媽姐姐一起吃飯,好好睡一覺,明天再去。
我不知道居延有沒有告訴姐姐他喜歡我,但我們都心照不宣的不提他。
他送的首飾,我媽也收拾出來,連著那張折現的銀行卡,一起寄到了居延的公司里。
這次居延沒有拒收。
現在就差那只還未追回的翡翠手鐲了。
他不追著要,我們也不急著還,畢竟太貴了,家里實在沒那么多錢折現給他,只能繼續等警方的消息。
接下來的日子,風平浪靜,爸爸陪我去凌云臺補課的時候,一次都沒遇到過居延。
半個月后,六月七號。
驕陽似火,萬里無云。
我和晏落在小區門口相互打氣,然后在家人的陪同下,緊張而堅定地前往各自的考場,迎接這一場注定分別的試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