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淮林是天閹,對女人不感興趣,所以他才沒有娶妻生子,這樣的人去強奸殺人?開什么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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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冤死的人命僅僅值兩千塊錢
還有,一個醉成那樣的人,手腳都不聽使喚,他怎么去掐死一個二十多歲的勞動婦女?他被人掐死我倒是不奇怪。
法醫的鑒定報告里說,死者的十根手指縫里全是皮肉組織,這說明是死者當時掙扎的厲害,并且抓傷了兇手,
按照常理來說,這種掙扎的抓痕會出現在五個部位,手背,手臂,腰的兩側,還有面部頸部,
因為兇手這個時候一定是和死者相對的,
可是我檢查過楊淮林身上的傷痕,只有皮帶,棍子和鉗子夾的傷,根本沒有抓傷,這些足以證明楊淮林不是兇手,
可是刑偵中隊呈報的材料上卻絲毫沒有這些,這些很難嗎?是不懂嗎?這是一名公安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
冤枉一個無辜的人,他們竟然做的心安理得,我不明白,是誰給了他們這么大的膽子?
有疑點就要去調查,毋枉毋縱,連這一點都做不到,怎么做一個好的公安?
如果今天我沒有因為蔣勁松去看守所,那么再過一會楊淮林就會跪在這里被槍決,
然后他的冤屈石沉大海,也許若干年后,真正的殺人犯落網,交待出殺人事實,可那又能怎么樣呢?
辦案人員立功授獎升官發財,發現冤枉了人又痛哭流涕各種懺悔,可人已經死了,這些遲來的懺悔都沒有了意義…"
大寶頓了頓,他說的就是上輩子這件案子的結果,最后楊淮林枉死,政府賠給家屬兩千元,
而始作俑者的孟富貴等人卻浮皮潦草的寫了一份檢討,背了個處分而已,沒有人為這件案子負責,而一條人命也僅僅值兩千塊錢….
莫歧遠無言以對,在剛聽到這件事的時候,他的第一個念頭就是埋怨大寶沒事找事,而根本沒有想過一條人命的價值。
大寶繼續說道:"你說要我想好了怎么給局里一個交待?我為什么要給局里交待?我是在行使一名公安人員最基本的職責,我需要給誰交待?
反倒是你們這些領導,你們想過嗎?如果一個無辜的人在你們的筆下被勾決,你們該怎么向冤死者的家屬交待?
對,你們可以推脫責任,說被下面人蒙敝,不了解情況,所以你們不需要向他們交待,可你們能對自己交待嗎?你們能對老百姓交待嗎?
當年你們為了新國家拋頭顱灑熱血,出生入死,換來的就是現在對生命的漠視嗎?"
大寶的話擲地有聲,莫歧遠的臉上羞愧難當,
同樣羞愧的還有不遠處的京城法院副院長程建華,檢察院檢察長禹正和,還有陸建邦,
今天的公審公判大會是由公,檢,法聯合舉行的,所以三家主要領導,包括幾個政法口的市領導都悉數到場,
只不過現在的檢察院是名存實亡,
49年新國家成立,檢察署作為監督機關也隨之成立,54年才改署為院,當時在公檢法三家中權利最大,
但是在57年,有人提出了法律虛無主義思想,將檢察院架空了起來,66年,檢察機關被撤銷,直到78年才正式恢復。
這三位領導本來是來刑場視察,聽到大寶說的話,他們的臉就跟巴掌打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