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吉家不小,條件似乎也不差,但也沒到大口吃肉,大鍋悶米飯地步。
飯香味滿院子亂跑,少年饞得吞口水。
但這是客人的,他沒臉蹭,躲回屋里去了。
屠姍也挺饞的,天天肉干煮粥,人都喝傻了。
“可惜沒弄到兔子,用來燒土豆肯定好吃,很久沒吃了。”
凌漾看著她笑:“等回去了,我煮給你吃。”
屠姍看他,以前他倒是也做過飯,味道一般般。
“不用,我自己煮。”他倆回去就離婚了,哪里能吃他做的飯。
凌漾……
“我現在做得很好了。”以前他做飯,總能得到小丫頭的嫌棄,她嫁人后,他一直遺憾,從未給她做過一頓好飯。
心里難受,自己無意識的就練起了廚藝,確實長進很多。
屠姍默了一瞬:“是嗎,那以后你做給嫂子吃吧。”
“啪……”老舊瓷碗四分五裂。
屠姍齜牙,完犢子了,主人家的碗啊。
“你看看你,怎么還學會粗手粗腳了呢,人家家里總共也沒幾個碗,這地方買都買不到,碎了咋整?
看看這碗老得,說不定還是個古董呢,也太暴殄天物了。”
屠姍蹲在破碗跟前,捶xiong頓足。
凌漾……所以,她在意的只是碗,不在意他了是嗎?
沒影的嫂子都喊得這么熟練,難道忘了誰是他媳婦?
各種無奈,最終也只道:“我會賠的。”
屠姍嘖了一聲:“你看著這里吧,我去看看崽崽們。”
屠姍躲了,不知道為什么,凌漾的眼神讓她接不住。
晚飯都吃得很滿足,金吉也被拉著上桌吃了一頓,說不好意思,筷子也沒客氣,不知道為什么,大米飯格外好吃,難道是因為自己從小到大只吃得起雜糧飯的緣故?
屠姍也吃得很滿足,默默夸了一句,確實比以前做的好吃,他在廚藝一道上還是有些天賦的。
小崽崽吃完就睡了,小身板終究傷到了,變得很脆弱,容易累,容易不消化,還容易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