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沒看錯。
畢姍姍又走回幾步,背著書包在機場的大屏幕前安安靜靜地等待了好一會兒,那品牌的糖果廣告果不其然又輪回來了,播放著、絢麗著,有靚麗的人物,有動感的光效。
是畢姍姍“夢中情司”比過稿的一支廣告,廣告目的是宣傳該公司的新品糖果,畢姍姍當時也參加了。
她一共就這么兩家“夢中情司”。
又播出了啊……畢姍姍自嘲地想:aga,我完全沒被通知到,比稿就結束了,連廣告都播出了呢!
既然有這緣分,那就看完它吧,畢姍姍想:看看最后“夢中情司”選中了的廣告創意是什么樣子的,自己又輸在什么地方了,為下一次的比稿搜集信息、做做準備。
這次雖然輸了,可她依然希望將來能為這家糖果公司做個廣告。也許是下次,也許是下下次,也許是幾十次后,又也許是幾十年后,誰知道呢,總歸是有機會的吧。
揣著這樣的想法,畢姍姍看得認真。
可越看,畢姍姍就越心驚,一顆心都突突地跳。
這……
這……?
廣告劇情變了不少,可畢姍姍仍能瞧出來,這廣告的核心創意和她當初交上去的那個版本是一樣的!??!
別人也許認不出來她的孩子,可她自己不可能認不出來。
她們兩個血緣相通。
而且那個想法非常特別,畢姍姍真不相信與其他家能撞上。
畢姍姍站在那里,只覺眼前那些廣告人物也都變得虛假起來,模樣兒假,聲音也假,好像不在現實世界,笑容扎眼,笑聲也刺耳。
好么,她自嘲道,她被自己的“夢中情司”偷創意了。
傳說中的“偷創意”。
好消息:她的創意現在就被用在了夢中情司的廣告上;壞消息:她自己都不知道。
畢姍姍站在屏幕前看了幾遍。
憑良
心說,這支廣告制作得相當不錯,這個執行的水準她自己未必能達得到。
夢中情司可能非常喜歡她的這個創意,但看她公司是新公司,又不敢相信她公司制作廣告的水準,于是便將她的創意稍稍地改了一下子,去掉這里,再加上那里,拿給其他廣告公司做出來了。
可能,當初比稿就沒要求資質,一人公司照樣可以參加,也是懷了些“反正可以偷創意,又不需要對方真制作出來”的想法吧?
那句話是怎么講的?“命運饋贈的禮物,早在暗中被標好了價格?!?/p>
可她又能怎么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