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肯定有啊,找家大型唱片公司簽約,他們的宣傳發行渠道很廣,擺進新樺書店里都沒問題。”
“這就不考慮了,我是想問有沒有其他什么野路子。想簽我的公司很多,佰代唱片給我400萬的簽約費,但要給他們打工10年,我沒答應。”
范無眠說的是實話。
昨天下午佰代唱片公司,派了代表去圣公會三一書院找過他。
聽完對方開出的條件之后,已經被他給明確拒絕,雖然心動,卻還是不想給別人打工,更何況一簽就是10年長約,期間甚至不能公開談戀愛,提前解約要賠償十倍違約金,也就是足足4000萬港幣。
時仲智經理只當范無眠在吹牛。
自從
野路子和三板斧
還指望他們幫忙打江山,沒點動力可不行。
就拿倉庫里的兩萬張存貨來說。
只要全部賣出去,按照3毛錢一張計算,時仲智經理能拿到6000塊的提成,但需要分出一部分給推銷員們。
聽明白范無眠的意思之后,時仲智經理的積極性突然就被調動起來,追問道:“要是我自己,單獨賣出去一萬張專輯,能拿3000塊的獎金?”范無眠點頭說:
“對,我平時還有別的事情要忙,等于把銷售工作外包給你,而且還照常發放工資。你旱澇保收,賣得越多,賺得也多,除此之外,公司每賣五萬張出去,我再另外給你5000塊的獎金,這件事就別對其他業務員提了。”
基礎工資以外再給提成,能夠調動員工積極性。
這個想法已經醞釀一段時間,畢竟范無眠真的沒時間,親自來盯這邊的生意,他還要繼續錄制彩鈴、提前籌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