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木回過神來,窘態的指了指自己的下鋪。
季鶯歌坐在沙發內,仰臉怔怔的望著他,喃喃道:“是你嗎?”
“是啊。”
林森木擠出一抹牽強的笑容:“季鶯歌,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了,林森木……”
季鶯歌久久凝視眼前夢寐不忘的人,輕聲絮語:“我們一千零四十八天……沒見了。”
“……”
不是。
你記這么清楚作甚?
林森木有點不知所措,于是決定什么也不說,默默地坐向屬于自己的下鋪。
季鶯歌收回視線,她纖細的腿上放著一臺筆記本,素手敲鍵盤打字,似在工作的樣子。
林森木往床上一躺,準備切換一首新歌。
然而,瞧著在聽的《好久不見》,嘴角勾起一抹荒誕,‘和那個人好久不見,和這個人好久不見。’
“你去哪?”
清冷的女聲,在狹小的空間回響。
林森木怔了怔,看到季鶯歌沒在打電話,于是指了指自己:“你是在和我說話嗎?”
季鶯歌輕聲‘嗯’了。
“滬瀆。”
林森木告知。
“去干嘛?”
季鶯歌又問。
林森木未答,有些事不太想說。
季鶯歌也就沒有再問,她裝模作樣的工作,實際上心思不知飄去了何處。
筆記本屏幕內,所拼的文字全是‘怎么辦?我怎么突然就遇見了他?’
‘我剛才也太丟臉了,干嘛要告訴他……我們具體沒見了多少天?’
‘季鶯歌啊季鶯歌,先前你說那話的樣子,肯定超蠢!’
‘你已經放下他了,他也已經結婚了……不對,他手上???’
季鶯歌偷偷地觀察林森木,實在忍不住問道:“你怎么沒戴戒指?”"